晋江检察院:制度有温度 青鸟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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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泉州10月25日消息 重阳节之际,曾因涉嫌轻微刑事犯罪参加认罪认罚社会服务并被晋江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吴某等7人,回到他们当时参加社会服务的青鸟世嘉康复医院,继续服务医院的老人并为老人捐赠物资。
吴某等7人参与青鸟世嘉康复医院的社会服务(央广网发 周仕琦摄)
吴某等7人为医院的老人们打扫房间卫生、帮助行动困难的老人修剪指甲、洗衣服,陪老人聊天。他们还为老人捐赠了无糖食品、日常生活用品、水果等。
吴某等7人帮助医院的人理发(央广网发 周仕琦摄)
吴某等7人帮助老人修剪指甲(央广网发 周仕琦摄)
吴某等7人是晋江检察院认罪认罚社会服务机制的适用对象。他们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晋江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考虑到他们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良好,在征得他们同意之后,安排他们到青鸟世嘉康复医院参与社会服务,并通过第三方考察评估机构对他们社会服务的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综合考虑案件情况,晋江检察院对他们作出不起诉决定。吴某等人被不起诉后,表示自己在社会服务期间感悟良多,决心要更好地服务社会、回馈社会。
吴某等7人为医院老人送水果(央广网发 周仕琦摄)
吴某等7人为医院老人送水果(央广网发 周仕琦摄)
晋江检察院认罪认罚社会服务机制,旨在使犯罪嫌疑人将认罪、悔罪态度落实到行动上,使其通过从事社会服务加深对自己行为的认知。目前,已有青鸟世嘉康复医院、龙湖镇尚善养老院、新塘街道福乐家园等助老助残机构和晋江市公安局交警一中队作为专业的考察评估机构。同时,晋江检察院还构建被害人反映、检察官巡查、社会监督员监督、公开审查等四重监督体系,确保第三方机构公正履职,杜绝“以钱代劳”和“服务不力”。
认罪认罚社会服务机制建立以来,晋江检察院共对适用该机制并经考察合格的198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上述被不起诉人共计从事社会服务时长10710小时,对5名经考察不合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孙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