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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才知后悔!男子骑摩托车挡着消防车不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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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才知后悔!男子骑摩托车挡着消防车不让道……

10月6日凌晨1点左右,在贵港桂平市三中路口红绿灯处,有一辆摩托车在消防车鸣警笛、拉喇叭、喊话示意之后,该车驾驶人仍旧未对其让道。

尽管时间处于深夜,但是,摩托车挡道消防车的情形,还是被过路的网友用手机拍下来,并在当地微信朋友圈等传播,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这引起了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桂平大队的重视,迅速锁定了挡道的驾驶人杨某。

“很后悔,是自己无知,不知道这竟然触犯了法规!”10月6日,驾驶人杨某到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桂平大队城区中队配合调查时,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认真地写下检讨书,诚恳地接受交警的依法处罚。

“学法守法,生命至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90条规定,交警对驾驶人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驾驶证扣3分、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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