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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免费整容”的广告吸引,她们最终落入了网贷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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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被“免费整容”的广告吸引,她们最终落入了网贷的陷阱……

它这个光鲜的表面下

肯定还是有一些藏不住的问题

2021年9月27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表示,一些“美容贷”广告以低息甚至无息吸引青年,诱导超前消费、超高消费,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并作出决定,自即日起,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平台一律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

追求美好是人的天性,但不断有人鼓吹美貌可以创造人生捷径,大肆向你贩卖“容貌焦虑”时,可就得当心了。

免费整形?

珊珊(化名)是湖南长沙的一名大学生,她身材高挑,长相靓丽,经常会做一些礼仪模特方面的兼职。

2020年3月,珊珊在模特的招聘群里,看到了一家名叫悦秀医美的整形机构招募整形模特的广告。广告上说,只要顾客将自己整形前后的对比照片在社交平台上进行推广,为机构宣传,就可以免除整形费用,不但如此,活动还报销往返路费。

有免费的整容机会,也有需要履行的推广义务,听上去合情合理,并不是什么天上掉馅饼的事情。珊珊心动之后,只身一人前往整形医院的所在地,湖北武汉。

这家名叫悦秀医美的整形机构在当地颇有名气,它地处武汉市的繁华地段,拥有一座独栋四层大楼,装修精致豪华,处处透露着时尚和专业的气息。

此外,对方还承诺,只要珊珊介绍的客户最后决定在悦秀医美消费,那么珊珊就可以拿到30%的奖金——“只要你每个月能介绍两三个客人,赚个两万块钱他不香吗?”

在这期间,工作人员还多次建议使用贷款来支付手术费用,表示他们有正规贷款渠道,并且可以帮忙解决贷款资质的问题。珊珊婉拒后,选择了一次性付清了手术费用,共计13800元。

虽然价格昂贵,但是完成任务就相当于免费。何况,在珊珊看来,这些任务一点也不难。

然而,从手术后的第三个月开始,珊珊就再也没有收到整容机构的返款,几次询问客服,对方都让她等一等。

维权无果后,珊珊来到了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报案。

与珊珊有相似经历的,还有26岁的小梦(化名)。看到免费整形广告之后,时常怀有容貌焦虑的她,踏进了悦秀医美的大门。

本来就想整个鼻子,但接待小梦的工作人员为她推荐了一整套高昂的整容方案,并且花式鼓吹起容貌改变带来的人生捷径,程度堪比洗脑。

“现在是颜值即正义的年代”

“凭漂亮脸蛋嫁个有钱人走向人生巅峰”

“以后拉到客户就能赚钱,聊聊天喝喝茶比你现在赚的都多”

一时心动,小梦签署了一份和珊珊相同的推广协议。与之不同的是,小梦的手术费用高达4万多元,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小梦选择了对方提供的贷款方式进行支付。

顺利拿到第一个月的返款后,客服告诉小梦,以后必须拉人去机构消费,才能获得返款。小梦多次找负责人理论,得到的最终答复却是,可以把剩余的金额兑换成积分,让小梦在机构的官方商城进行消费。

Q:12名犯罪嫌疑人觉得他们跟被害人之间只是一场民事纠纷,那么民事欺诈行为和《刑法》当中的诈骗罪区别在哪儿呢?

A:虽然民事中的欺诈行为和刑事中的诈骗行为,都是以欺诈为主要特征的,但是两者是有明显的区别的。民事上的欺诈行为。是以欺诈的方法,诱使对方陷入认识的错误,在与其交易中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刑事上的诈骗行为则不同,它的主要特征是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比如说悦秀医美“免费活动”之前,公司的账上只有1万块钱,应属于无履约的能力。行为人最初约定每个月推荐一个微信好友、登上自己美容变化的照片就可以打款,后来他拒绝返款,强调对方没有完成任务,前后差距很大,有采取诈骗手段的嫌疑。民事欺诈行为人在合同签订以后,总是以积极的态度创造条件来履行合同。而刑事上的诈骗行为人,则无履行合同这样一个诚意。比如此案中,“林晓如”假微信号来处理售后服务的工作,寻找了各种理由不打款,或者象征性地虚晃一枪。这些要素综合考虑的话,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嫌疑。

编辑 | 张子亮

维护 | 黎   意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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