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选课走班,鼓励学生社会实践!省教育厅发文啦
观澜新闻
原标题:普通高中选课走班,鼓励学生社会实践!省教育厅发文啦
省教育厅发文明确
鼓励学生进行社会实践
定期为学生作职业生涯规划
省教育厅9月17日发布的《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学校要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发展,为每名学生建立个性化成长档案,对学生成长情况进行科学分析,为其未来发展提供指导。鼓励学生进行相关主题的社会实践,邀请专家定期为高中学生作大学专业选择辅导、职业生涯规划报告。
《意见》指出,学校要根据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要求,结合学生特点和需求,编制学生发展指南,建立科学适切、内涵丰富、三年一贯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体系。采用个别辅导、课堂讲授、专家讲座、情境模拟、社团活动、案例探讨、心理训练、艺术感知、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网络学习等方式对学生发展进行系统指导。加强学科融合教育,将学生发展指导渗透到各个学科,充分挖掘各学科的发展指导因素,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丰富课程资源。加强实践教学,鼓励学生进行相关主题的社会实践,获得社会生产生活体验,增长知识见识。
《意见》明确,学校要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班主任、学科教师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的学生发展指导教师队伍。要创新活动方式,通过知识讲座、情境模拟、案例探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艺术实践等互动方式,增强学生参与实践、自我探索、知识应用等能力,做好自我规划。要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对接,逐步建立职业体验基地,组织学生定期开展职业体验活动。
省教育厅发布《意见》
普通高中选课走班 探索实施导师制
省教育厅在9月17日发布的《甘肃省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的选课权利,淡化选考组合,积极引导学生自主、理性选科,不得强制代替学生或违背学生意愿确定选考科目。各地要加快建立适应选课走班需要的师资配备机制,要积极添置教育教学设施,保证选课走班等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
《意见》指出,普通高中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分类分层统筹设计高中三年的课程,在教学安排上注重课程之间、年级之间的均衡和学科学习的衔接连贯。结合办学实际,充分挖掘和利用课程资源,有效实施国家课程,丰富地方课程,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建立健全具有学校特色、多样化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充分满足不同特质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严格按照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学分要求安排周课时数,加强课程教学,严禁随意压缩必修课程教学时间,确保各类课程实施质量。
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的选课权利,淡化选考组合,积极引导学生自主、理性选科,不得强制代替学生或违背学生意愿确定选考科目,也尽量避免出现严重的偏科现象。学校应编制学生选课指南,加强选课指导,完善选课流程。
《意见》指出,各地各校要依托“甘肃省智慧教育云平台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选课、分班和课程编排等工作。根据选课结果,确定课程安排和走班制度,在校舍数量、师资配备、课程资源、设施设备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选课走班顺利进行。结合走班教学特点,建立健全教学班学生考勤、作业、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探索实施导师制,明确在走班教学模式下学科教师的育人职责,加强教学班课堂教学管理,保证教学班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序有效开展。探索学生自主管理途径,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