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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鞋垫、串手珠的手工兼职背后,是18万多人被骗、涉案金额高达1.31亿元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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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绣鞋垫、串手珠的手工兼职背后,是18万多人被骗、涉案金额高达1.31亿元的骗局……

做点轻松的手工活

就能至少日赚100元

多交入职费还能晋升管理层

这样的好事

心动之前可要擦亮双眼

金玉其外

内里却隐藏着一个上亿元的阴谋

“轻松”的兼职

2018年,方某梅偶然间在网上看到一则兼职招聘信息,说是做手工活就可以赚钱,她立刻动了心。

公司设置了三个档次的‘入职费’,兼职488元、代理688元、总代988元,做代理可以通过招收新人拿提成,差不多可以拿到新加入人员‘入职费’的60%左右;如果做总代,除了可以拿提成,还可以在招收满100个新人后晋升为组长,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责,每月领固定工资。” 方某梅交代。

方某梅交了988元的入职费用,准备大赚一笔。

交了“入职费”没几天,她就收到了公司寄来的手工活半成品,包括手珠、鞋垫、抱枕等。按照公司招聘时的说法,她只要用针线将鞋垫、抱枕上的图案绣出来,然后将成品寄回公司,就可以得到报酬。

事实并非如此。

“鞋垫和抱枕很难绣,就算我一直不间断绣,也要4到5天才能绣完一双鞋垫。如果把公司寄来的半成品全部绣完,需要不间断绣一个多月,而报酬只有100多元。”方某梅交代。原来公司是故意把非常难绣的半成品寄给他们,目的就是让他们无法完成,为领取报酬设置障碍。

公司“办公”场所

2021年8月9日下午,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涉案金额高达1.31亿余元的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

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主犯闫某志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李某丽、方某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二年,并处罚金。犯罪集团其他被告人另案处理。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方某梅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建诈骗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涉及诈骗金额1.31亿余元,被告人方某梅涉及诈骗金额1.27亿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闫某志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主犯,依法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李某丽、方某梅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显著,均系主犯,应按其组织、领导或参与的全部犯罪论处。被告人方某梅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公众号@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 | 孟闻笛(实习)

维护 | 张子亮  黎  意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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