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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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泰州9月16日消息 近日,江苏省靖江市推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26条政策”,又出台《关于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发展。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领导地位,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
靖江现有行政村189个,受区位、资源、政策等影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村级收入总量偏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利用率不高。靖江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村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向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依法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壮大集体经济、带动村民股东增收。
靖江市委办、市政府办本着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出台《靖江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政策(试行)》,明确实施财税扶持、审批扶持、土地政策、金融扶持、人才扶持、激励机制等7大类共26条扶持政策,
靖江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把抓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履职成效作为镇村党组织书记个人年度考核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实现党组织全覆盖等措施,强化党建引领,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不断拓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领域,推行商贸经济型、资源赋能型、物业经营型等新型发展路径,推动各村通过开发村集体建设用地、充分利用村集体资产资源、提供劳务服务、发挥区域优势或联合共建、发展混合所有制、“飞地”经济等多形式实现增收,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民共同富裕。
靖江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激励力度、合理容错纠错、注重典型引路,力争到2021年底,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立党组织,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3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到2023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实体化运营,每村至少新增实施1个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6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90%以上,年经营性收益5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占比50%以上。(通讯员 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