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山东省政府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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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要闻 | 山东省政府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蓬莱港口岸烟台港蓬莱东港区
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3#泊位
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21〕161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蓬莱港口岸烟台港蓬莱东港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3#泊位对外启用的请示》(烟政呈〔2021〕30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蓬莱港口岸烟台港蓬莱东港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3#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青岛海关、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山东海事局,省口岸办、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13日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烟台港口岸3个新建泊位
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21〕162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烟台港口岸烟台港芝罘湾港区中集来福士公司码头3#、11#和13#泊位对外启用的请示》(烟政呈〔2021〕25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烟台港口岸烟台港芝罘湾港区中集来福士公司码头3#、11#和13#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青岛海关、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山东海事局,省口岸办、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