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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事件一审开庭宣判,案件详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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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货拉拉事件一审开庭宣判,案件详情披露

9月10日

“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

有了最新进展

今天(10日)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阳春

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

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认定被告人周阳春

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阳春系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司机。2021年2月6日下午,周阳春通过平台接到被害人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后,于当日20时38分驾车到达约定地点。因车某某拒绝其付费搬运建议,且等候装车时间长、订单赚钱少,周阳春心生不满。

21时14分,周阳春搭载车某某出发,但未提醒坐在副驾驶位的车某某系好安全带。途中,周阳春又向车某某提出可提供付费卸车搬运服务,再遭拒绝,更生不满。为节省时间,周阳春未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而是自行选择了一条相对省时但较为偏僻的路线。车某某发现周阳春偏离导航路线并驶入偏僻路段,多次提示偏航,周阳春或不理会或态度恶劣。车某某心生恐惧,并把头伸出窗外要求停车,周阳春仍未理会。

后周阳春发现车某某用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且上身探出了车外,周阳春已经意识到车某某可能坠车的现实危险,但未制止或采取制动措施。

随后,车某某从车窗坠落。周阳春遂停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2月10日,车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车某某系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货拉拉公司向车某某父母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阳春作为货拉拉平台的签约司机,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两次提议收费搬运服务被拒后心生不满。其违背平台安全规则,既未提醒车某某系好安全带,又无视车某某反对偏航的意见,行车至较为偏僻路段,导致车某某心生恐惧而离开座位并探身出车窗。

周阳春发现了车某某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某可能坠车,但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

周阳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周阳春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于9月6日召开了庭前会议。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周阳春的各项诉讼权利,辩护人依法进行了辩护。部分人大代表、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友到庭参加了旁听。

/ 此前报道 /

据澎湃新闻消息

涉事司机周某春的家属表示

两名法律援助律师

分别为周某春

进行罪轻辩护和无罪辩护

家属说

进行罪轻辩护的律师告知

周某春已经签署认罪认罚书

检方量刑建议为判1年,可适用缓刑

进行无罪辩护的律师则告知

9月9日下午会见周某春

并就无罪辩护进行了交流

周某春妻子李某平▲

涉事司机周某春和妻子李某平

有两个孩子

大孩子今年上初中

小孩子今年3岁

她担心如果丈夫定罪

会给孩子的将来造成影响

今年7月

李某平开始在微博频繁发声

她认为车某某的死亡

和丈夫的行为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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