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 头盔佩戴率达80%

央广网

关注

原标题:《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 头盔佩戴率达80%

央广网南宁9月3日消息(记者黄月芬 实习生李艳)“驾驶什么类型的电动自行车强制要求佩戴头盔?”“醉酒骑电动自行车要不要处罚?”……9月1日上午,在南宁市江南区新屋村委,交警部门通过有奖问答和派发宣传册子、张贴宣传标识等方式,积极宣传《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

2021年9月1日,是《条例》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南宁市民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习惯,发生了哪些变化?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副科长罗棋宾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条例》施行的这一年,我明显感觉到在市区内,电动自行车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了。”他举例说,以前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零零星星,现在驾驶员们都有了佩戴意识。初步统计,目前南宁市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80%左右。罗棋宾认为,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说明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守法意识提高了。

据了解,《条例》明确了自2020年9月1日起,驾驶和乘坐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上大绿牌和小绿牌的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被处20元罚款;驾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上小蓝牌的电动自行车),倡导佩戴安全头盔。《条例》施行后,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南宁市民骑车外出大多自觉佩戴头盔。

南宁市民李女士购买了一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她告诉记者:“本来买新国标电车是想着不用佩戴头盔,但是现在路上开电车的大都戴着头盔,自己不戴感觉很不好意思,现在出门都自觉戴上了头盔。”

《条例》除了对通行安全的规范,也有一些便民举措。如《条例》实施后,车主登记注册,车管部门不再收费,为方便车主上牌,甚至联合商家推出了带牌销售。

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截至8月底,南宁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已近370万辆。针对电动自行车出行密度大、混合交通严重等情况,作为《条例》的主要起草单位,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条例》施行后,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在通行管理方面,南宁交警部门不断深化“以学促管、学罚结合”治理模式,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置28个固定学习点、38个简易学习点和若干个临时学习点,组织交通违法当事人参加现场交通安全学习;创建了10条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管理示范路,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非法改装、闯红灯、逆行、占道等10类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治理;采取交叉路口蓄水式放行交通管理模式,设置蓄水式放行路口36个,有效解决交叉路口电动自行车排队空间不足、通行效率不高等问题。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