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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边境多地划定疫情严管区,实行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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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边境多地划定疫情严管区,实行封闭管理!

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境外疫情形势

近期

云南省部分边境地区

相继划定了疫情防控严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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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   洪

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42号

关于强化景洪市严管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强化景洪市严管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区域划定。根据省、州指挥部关于加强边境县市管控、全面实施边境村(社区、生产队)网格化管控的要求,划定景洪市勐龙镇、景哈乡、东风农场、橄榄坝农场景哈一侧为景洪市疫情防控严管区域。其中勐龙片区以东风农场一分场公安查缉点以下为界,景哈片区以橄榄坝大桥景哈执勤点以内为界。严管区域仅保留东风农场一分场查缉点出入口、景哈大桥执勤点出入口,其余往景洪方向通道、出入口一律封闭。对避关绕卡、逃避检查进出严管区域人员,一律按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38号通告处置。

二、进出严管区域人员。严管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得进出。确需进出的,一律提前通过“景洪市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线上申报“景洪市边境地区电子通行证”(操作流程附后),如实详细填报目的地、进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经审批同意后,持有已审批通过的电子通行证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各疫情防控查验卡点出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绿码,方可通行。对欲进出严管区域无证明者一律劝返。对不配合查验、不听劝阻的,依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实行持证购票。因工作或其他原因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往返严管区域的人员,在客运站点购票须持有审批通过的“景洪市边境地区电子通行证”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绿码,方可购票。网约车、出租车一律不得前往严管区域。

四、严格夜间封控。凌晨00:00至06:00严管区域原则上禁止车辆通行,生鲜物资运输、消防急救等特种车辆或其他特殊紧急情况需通行的车辆应持相关证明,到现场执勤卡点进行申报通行。

五、核酸检测事项。有出行需求的群众可自行前往景洪市各核酸检测点(详见附表)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检测费用执行相关收费标准,检测费用自理。

六、本通告自2021年8月16日00:00时起施行,若有调整另行通知。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14日

电子通行证系统平台操作流程

景洪市核酸采样点

勐腊

勐腊县关于加强出入勐腊辖区人员管理的通告

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 进一步加强出入勐腊辖区人员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省、州指挥部关于加强边境县市管控、全面实施边境村(社区、生产队)网格化管控的要求,动态精准划定严管区(名单附后)。

严管区实行封闭管理 ,非必要不得出入严管区所在乡镇(农场),确需离开的,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并在各疫情防控查验站点及公路客运站点现场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绿码,提前申报“勐腊县强边固防通行码”方可通行。无证明者,实行劝返;对不配合查验、不听劝阻的,依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进入勐腊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集中隔离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集中隔离期自离开当地时间计算,已满14天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

解除隔离人员返回后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进行健康申报,纳入居家健康监测,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口密集场所。

三、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黄码进入勐腊人员,须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同时,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进行健康申报,纳入居家健康监测,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口密集场所。

四、低风险地区进入勐腊人员须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绿码,提前申报“勐腊县强边固防通行码”,体温正常者方可通行,并配合执行勐腊县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五、在勐腊人员非必要不得在各乡镇(农场)、社区(村组)之间流动,不走亲访友、不聚集。因工作或其他原因确需往返或通过各查验点的人员,须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绿码,并提前申报“勐腊县强边固防通行码”,方可流动。

本通告自2021年8月14日00:00起实施,若有调整另行通知。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码”申请链接如下

严管区名单

(8月12日发布)

磨憨镇(含磨憨口岸);

易武镇倮德村委会曼点河下寨,曼腊村委会张家湾小组、麻黑村委会刮风寨村小组;

勐捧镇勐润村委会曼过龙二组、勐润村小组,曼贺南村委会小新寨、扎松板新寨、小新寨居民点、春光村小组,曼回庄村委会国防、莲花、新建村小组;

勐腊镇曼旦村委会南蚌、南浪村小组;

关累镇坝荷村委会关累村、坝荷村小组;

勐满镇满源胶场十四队、满源胶场七队,勐满村委会曼洪村小组,曼赛囡村委会勐岗村小组;

勐伴镇回落村委会茅草山、纳秀村小组,曼燕村委会南奔村小组,金厂河村委会金厂河、大青树老寨、龙潭箐村小组;

勐腊农场一分场二队、三队、五队,七分场一队、二队、四队;

勐满农场二分场三队,三分场一队、三队、四队,四分场八队,五分场一队。

(严管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新的严管区名单发布后旧名单自动失效,以正式通告为准。)

各乡镇核酸采样点及联系电话

勐腊县人民医院,0691-8125053;

勐腊县中傣医医院,0691—8131862;

勐腊镇卫生院,0691—8160447;

勐捧镇中心卫生院,0691—8831120;

勐满镇卫生院,0691—8851013;

勐仑镇中心卫生院,0691—8715776;

勐伴镇中心卫生院,0691—8871010;

磨憨镇中心卫生院,0691—8815012;

关累镇卫生院,0691—8788960;

易武镇卫生院,0691—8745027;

象明乡卫生院,0691—8748177;

瑶区乡卫生院,0691—8879120;

勐腊县第二人民医院口岸分院,0691—8835535;

勐腊县中傣医医院勐醒分院,13578416677;

勐腊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691—813606

富   宁

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加强出入富宁辖区人员管理的通告

富应疫指通〔2021〕16 号 

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 全和身体健康,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进 一步加强出入富宁辖区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常态管控区域及措施 

(一)管控区域 

新华镇、板仑乡、归朝镇、谷拉乡、洞波乡、者桑乡、剥隘镇、那能乡、花甲乡、阿用乡、里达镇11个乡(镇)。 

(二)管控措施

1.外出人员管控要求

(1)辖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确需离乡出县的, 需持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疫苗接种凭证,向辖区派出 所报告,详细登记出行目的地、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需 出行证的,由当地派出所按需开具,出行者应自觉接受相应卡点 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等信息。无疫苗接种凭证 的本县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户籍所在乡(镇),非本县常住人员 原则上不得离开常住乡(镇)。 

(2)辖区范围内流动,必须严格执行扫双码(“云南健康 码”、“通信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查验身份证明材料和疫苗接种信息等防控措施,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通行。 

2.进入人员管控要求 

非辖区内人员进入,必须严格执行扫双码(“云南健康码”、 “通信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查验身份证明材料。体温异常者或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黄、红码人员,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无疫苗接种凭证的临时进入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首入村(居)委会辖区范围。 

(三)县域内重点人群管控要求

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每 天采样检测一次。对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抵边的乡(镇)卫生院、 诊所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集中隔离 场所工作人员,每三天采样检测一次。对农贸市场、快递外卖、 交通运输、酒店宾馆等营业性住宿场所、娱乐场所、监管场所等 场所从业人员,每周采样检测一次。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工作时间 一律佩戴口罩上岗,每 4 小时开展一次体温检测。

二、严管区域及措施 

(一)管控区域

木央镇、田蓬镇

(二)管控措施 

出行人员:严控区域内所有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持身份证明材料和村委会证明向辖区派出所申报,详细登记出行目的地、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由派出所开具出行证,并凭出行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相应卡点查验后方可出行。

进入人员:严控区域外所有人员原则上无特殊不进入。确需进入的,需持身份证明材料和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自觉接受相应卡点查验,并详细登记进入目的地,被拜访人员及事项、联系方式等信息后,方可进入。未经卡点查验的其他进入人员,需在 4 小时内向被拜访人所在网格长、村小组长和村民委负责人报告,主动接受查验。

 三、核酸检测及出行证明开具 

(一)核酸检测机构及联系方式 

县人民医院:0876-6122055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876-6132730

新华镇卫生院:0876-6122244

花甲乡中心卫生院:0876-6433120

剥隘镇中心卫生院:0876-6135947

里达镇中心卫生院:18387691572

归朝镇中心卫生院:0876-6462087、6480120

那能乡卫生院:0876-6436120

谷拉乡卫生院:18887616961

者桑乡卫生院:15187693052

洞波乡卫生院:13769604693

阿用乡卫生院:0876-6474010

板仑乡卫生院:0876-6361075

田蓬镇第一卫生院:0876-6320939

田蓬镇第二卫生院:19948648751

木央镇第一卫生院:0876-6440021、0876-6440120

木央镇第二卫生院:0876-6492101

(二)出行证明开具机构及联系方式

新华派出所:0876-6122156

板仑派出所:0876-6361105

归朝派出所:0876-6480110

谷拉派出所:0876-6486110

洞波派出所:0876-6390021

者桑派出所:0876-6462105

剥隘派出所:0876-6430647

那能派出所:0876-6436110

花甲派出所:0876-6470110

阿用派出所:0876-6474002

里达派出所:0876-6491105

木央兼睦伦派出所:0876-6440099

田蓬边防派出所:0876-6320110

郎恒边防派出所:0876-6497110

木杠边防派出所:0876-6440771

(三)相关费用

核酸检测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出行证明开具不收任何费用。 

本通告自2021年8月13日12时起执行,凡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若有调整另行通知。无相应证明者,一律劝返。对不配合查验或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者,一律从严从重 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13日  

记者注意到,在此之前,位于中缅边境的陇川县、芒市已经划定了严管区。

陇川县在今年6月就对下辖的章凤镇、陇把镇、户撒乡的抵边村实行严管严控。陇川县此后又加强了对严管区的管控力度,目前力度与勐腊县较为相似。

而芒市的严管识别区包括遮放、芒海、勐戛、中山4个涉边乡镇及风平镇。芒市此前发布的通知称,此举是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严管非法偷越国边境、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张雨馨

审核:祝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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