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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3300多万不还,还撕毁法院腾房公告!昆明一公司被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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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欠款3300多万不还,还撕毁法院腾房公告!昆明一公司被强制执行

欠款3300万元迟迟不还、撕毁法院腾房公告……为抗拒法院腾房,被执行人云南鸿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宇公司”)采取了种种手段。8月3日,呈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对位于官渡区宝海路的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被执行人欠农信社3300万元多年不还

2016年12月16日,鸿宇公司和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渔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存在金融贷款纠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市中院”)判决被执行人云南宏银科教有限公司、鸿宇公司以及马某、马某述等偿还农信社的借款本金3300万元,以此为基数计算自2015年6月21日至2016年2月7日的借款利息及复利,以及从2016年2月8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的逾期利息及复利。如未按约定履行足额付款义务的,农信社有权就被告提供抵押的昆明市春城路东区C-28地(云路综合楼),房屋他项权证项下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农信社向昆明市中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与农信社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最终,昆明市中院裁定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0年4月22日,昆明市中院将上述判决书指定给呈贡区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呈贡区法院查封了鸿宇公司名下位于昆明市关上宝海路的房屋。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抵押权益,法院分别在2020年9月29日、2021年5月23日在涉案房屋上张贴了腾房公告,要求被执行人限期搬离房屋并交由法院拍卖处置。但被执行人拒不腾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不仅如此,在法院第一次张贴腾房公告后,该公司员工撕毁腾房公告。之后法院多次告知,但被执行人仍拒不腾房。

执行过程中,鸿宇公司还公开支持暂时居住的员工以对涉案房屋享有居住权为由,向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企图阻止法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经过审查,案外人所提异议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已经被驳回。

现场未达成和解 法院强制腾空4层楼

8月3日上午9点,呈贡区法院执行法官和干警来到位于官渡区宝海路的鸿宇公司。看到执行法官的到来,被执行人马某述看起来很震惊。“太突然了,你们都没通知我们今天要强制执行……”对于被执行人的说法,执行法官回复:“此前我们已经贴过两次腾房公告,你们不但置之不理,还撕毁公告,在执行期内都没有腾空房屋。”

执行中,马某述提出希望和申请执行人协商,暂缓腾房时间。随后,执行法官组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进行现场协商。

协商现场,马某述称,迟迟不还款是因公司还涉及其他借贷纠纷,没有资金偿还。如今还有其他业务正在办理中,希望能宽限腾房时间或留一层楼过渡。“你们突然来强制执行,我们一天也搬不完,时间太仓促了。”

对于马某述的提议,申请执行人表示不同意。“法院已贴了两次腾房公告,你们都拒不执行,我们对你们已失去了信任。”

遭到拒绝后,马某述情绪激动,并大声呵斥。

经过半个小时的协商,双方终未达成和解。经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劝说,马某述才答应腾空涉案房屋。

之后,法院对鸿宇公司写字楼1至4楼进行了腾空。

呈贡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樊则志介绍,因该房屋的5至7楼在判决前就租给了一家酒店,且租期未到,法院认可酒店的房屋使用权,所以此次只是将公司的4层写字楼全部腾空。腾空后,被执行人名下的办公用品将安置到申请执行人租赁的场地里,涉案房屋将第一时间启动标的物评估和拍卖。

据悉,除了该栋写字楼,还有两栋住宅楼也在执行范围内,住宅楼主要是该公司员工在居住,因公司经营不善,欠员工工资,因此员工一直居住在住宅楼里。“后期,法院将向员工做工作,让他们积极配合法院进行腾退。”执行法官说。

文图: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董建楠

编辑:张雨馨

审核:祝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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