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计划到2023年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38万个 实现乡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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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桩(央广网发 视觉中国供图)
央广网贵州7月22日消息(记者曾实 见习记者张翼晶 任振国)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3年,贵州累计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38万个,充电能力达到160万千瓦,实现电动汽车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
方案明确,为加快建设形成以快速充电为主的高速公路充电网络和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公共充电网络,2021年、2022年、2023年,贵州省将分别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4500个、5000个、5500个。
贵州将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快速充电站,2021年优先推进沪昆、兰海、杭瑞、厦蓉、银百等高速公路贵州段内20对服务区的充电设施建设,2022年逐步推进其他已建成高速公路13对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2023年推进10对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要同步建设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空间。在国省干道每隔150公里左右选择有条件的地点建设充换电设施。
方案还提到,拥有停车场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建设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10%。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点等城市人口集聚区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20%。公交、环卫、机场通勤、出租、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因地制宜在运营线路沿途规划建设快充站。
此外,贵州将重点推进城市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明确,新建居民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按照旅游产业化有关要求,加快国际一流山地旅游目的地、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建设,在各类旅游景区、康养度假地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方案提出,国家5A级景区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15%,国家4A级景区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10%。
贵州支持集加油、加气、加氢、加甲醇、充换电等综合能源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充能项目建设,重点推进贵州海上丝路公司贵阳经开区“二合一”综合充能站、贵州渝富公司毕节综合充能站、华油天然气公司大方“五站合一”综合充能站等项目建设。
在监管方面,贵州将健全完善全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监控与服务平台管理体制,面向全社会构建由政府监管的服务型平台,引导省内所有公用、专用充电设施接入平台接受监管。鼓励个人充电设施接入平台,推动共用共享、互联互通,实现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在线监控、故障预警、状态查询、充电导航等功能,提高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数字化、便捷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