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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找我借6万元,说是要包工程,实际是赌博输光了,这属于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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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同学找我借6万元,说是要包工程,实际是赌博输光了,这属于诈骗吗?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同学说要包工程

找我借钱

事后却拿去赌博

无力偿还

被坑的同学不止我一个

我们打算起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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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同学以包工程的名义借了我将近6万元,后来得知他用这些钱网络赌博了。我和其他的同学碰面后又得知,他总共向我们借了将近40万元,都输光了。我们有借条,想起诉他,但是应该以民间借贷起诉还是以诈骗起诉呢?

A1:

根据你的描述,你同学虚构借款用途,并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借款后用于赌博挥霍,可能涉嫌诈骗罪,你们可以选择报警。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并不是虚构借款用途就一定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应区分借贷型诈骗和民间借贷的不同,充分考虑借款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综合判断。

首先需要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推定情形,你同学以包工程的名义即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借款,且借款后用于赌博违法活动,向你和同学多人借款,已经负债累累,没有任何偿还能力,可能在借款时已经没有归还的意图,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次,所涉及的金额较大,已经无法偿还。根据以上情形分析可能涉嫌诈骗罪。

你可以联合其他借款的同学组织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你们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若构成诈骗罪则可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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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住宅小区物业想把小区内现有绿化绿地改成停自行车电动车的停车场,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是否合法?因为印象里,好像改变小区内的一切,只要有一个业主不同意,就不可以这么做?

  A2:

物业要改变小区公共区域的用途,需要通过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单纯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来决定是不合法的,但也并不是只要有一个业主不同意就不能改变该区域用途。

首先,小区物业将现有的绿地改成自行车电动车场,属于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八款,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表决通过的条件是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尽量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角度考虑,保护小区的绿化率,给小区留有一片绿地,建议你们小区可通过业主大会集思广益,用其他方式来解决小区停自行车和电动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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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姐夫给姐姐办了残疾证,却不给姐姐。姐夫的家人本就对姐姐不好,经常冷言冷语,姐姐找姐夫要钱,他也不给。我替姐姐要回来残疾证合情合理吧?可是他说怕姐姐弄丢了,还是不想给,我该怎么办?

A3:

残疾人证作为认定残疾人的合法证件应由残疾人自己持有,但若残疾人自己无法保管,且未出现 代为持有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情况,你姐夫代为持有并不违法。

残疾人证作为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享受国家和地方对残疾人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而且随着党和政府对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惠残政策的实施,残疾人证对于领取保障残疾人生活的补贴非常重要。残疾人证只能残疾人持有,应该由你姐自己持有,对于持有残疾人证每年享有的政府残疾人补贴也应由自己领取和享有,如果你姐姐确实无法自己保管,可以由你姐夫代为持有。

根据你的描述,你姐夫家对你姐不好,姐夫也不愿意给你姐钱,如果你姐夫有侵占你姐残疾人补贴的行为,可以视为你姐夫代为持有残疾人证的行为侵害了你姐的合法权益。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你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你们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以切实维护你姐作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若你姐夫单纯只是代为保管,无其他侵害你姐合法权益的行为,则只能通过沟通协商要求其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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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的银行卡在挂失补卡时,查询了电子现金账户还有余额100.20元,工作人员却说只能视同丢失,这笔钱补不回新卡里。可我的钱在银行系统里明明还有啊,我还能追回我的钱吗?

 A4:

银行卡丢失,挂失补卡并不会导致卡内钱款丢失,该行工作人员的解释不合法。

一般银行卡丢失,挂失后补办相应卡后,虽然卡号不一致,但旧卡上的原有金额会自动转到新卡上,即使银行卡挂失了都仍然可以往里面打钱,因一般挂失后对外支付会进行控制,但账户入账不做控制,只需要拿着身份证去银行柜台办理新卡,新卡办下来后钱会自动转到新卡上。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七条,储蓄机构应当保证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违反规定拒绝支付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犯储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该行工作人员所回复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的一般操作规则,你可直接找该工作人员的主管领导进行核实,若该银行在实际中确实是这样操作,你可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举报、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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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我女儿离婚,法院判决车归男方,男方给女方4万元钱。可是男方一直不执行,也不过户,也不给钱,现在车还是女方开着。女方如果要申请执行的话,有没有时间限制?对于车,男方是不是什么时候想要就要,对他有没有时间限制?

A5:

申请执行也有时间限制,法律上对其称之为申请执行时效,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时效为二年,你女儿和男方都需要在此期限内申请法院执行。

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法律规定了相应的申请执行时效,申请执行时效是指申请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予以保护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且不能因当事人约定延长或缩短,但可以达成执行和解而中止执行,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是在于督促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尽快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及时稳定社会秩序和交易安全。

你女儿和男方同时都有履行生效文书的义务,女方需要交付车辆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男方需要给付补偿的4万元费用,所以你女儿需要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向男方申请执行4万元费用。车也不是男方随时想要就能要的,你女儿和男方对于申请执行的时效都为两年,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二年。若两年内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会因时效届满而丧失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义务不会消灭,双方仍可以自行履行。

感谢值班律师:

晏艳(北京

编辑 | 崔莞婷(实习)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赵   言   黎   意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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