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多地出现少年深夜聚集街头,均涉嫌非法......
政府网站
原标题:广西多地出现少年深夜聚集街头,均涉嫌非法......
“看,街上最靓的‘猴子’!”
说这话的人
一边用手机拍摄飙车炫技
一边不无得意地夸耀同伴
这场极其危险的“死亡游戏”
很快被交警摁下了“停止键”
“猴子”亦难逃“五指山”
近日,一则网上流传的飙车炫技视频引起了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关注。视频显示,有两辆电动车在南宁市邕江大桥上翘起车头高速行驶,前后追逐,此时桥面上车来人往,一旦电动车失控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网友举报的线索,南宁交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大数据平台分析研判,很快锁定了违法嫌疑车辆及驾驶人,并通知4名当事人卢某、陈某、陆某甲、陆某乙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经询问,卢某等4人交代,6月24日晚,他们通过微信邀约,驾驶电动车外出兜风,途经邕江大桥时,卢某、陈某“玩性大发”,罔顾交通安全,双双翘起车头追逐竞驶,其同伴陆某甲、陆某乙则在旁用手机拍摄视频,随后还传到网上加以炫耀。
办案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这几辆电动车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非法改装,且未登记上牌。其中卢某的“猴子”款电动车属于超标车,为了追求速度,对电机、控制器、电池、刹车等多个机件进行了改装。
最终,民警对卢某等4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
卢某因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进行驾驶表演、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70元。
陈某因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进行驾驶表演、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50元。
陆某甲、陆某乙因实施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分别被依法处以罚款70元。
法律小知识
依据《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九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得实施互相追逐、竞驶、竞技、驾驶表演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为了一时的畅快
这四人不顾安全
在大马路上前后追逐
疯狂炫技
这样的一幕也发生在河池、来宾等地
而且人员更多
场面更大
情况更严重
近日,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城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城区凤凰大道,经常发现一群少年在夜间飙车扰民。
民警巧妙布控,查获“炸街”青少年16名,查扣无号牌、非法改装摩托车10辆,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当天0时许,16名青少年驾驶改装摩托车在凤凰大道上飞速行驶,不时收紧离合器加大油门,狂按喇叭噪音四起,警方立即研判并采取措施,民警趁其不备,迅速将其控制,扣押改装车辆,一同带回交警大队处理。
经查,这16名少年均存在无证驾驶且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及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在一番批评教育后,民警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联系其监护人到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近日,群众在来宾交警警民交流群里举报称,暑期来临,在市区江滨路、新华路、爱华路周边,有许多涉嫌非法改装的“鬼火”飙车扰民。
接到群众举报后,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一大队第一时间对群众举报路段进行走访摸排和周密部署,于6月28日晚,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当晚,共查获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车违法行为15起,扣车15辆。
涉嫌改装电动车驾驶人黄某,16岁
称改装电动车是为了速度更快些
并不知道其改装后的危害
涉嫌改装电动车驾驶人肖某,15岁
称改装电动车就是为了更加“炫酷”
所谓的“飙车一时爽 ”
不过是因为飙车者不清楚其中的危害
一、易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人飙车炫技,往往不顾后果,只追求速度的快感,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导致重伤或直接死亡,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尽痛苦。
二、扰乱正常交通秩序
驾驶人在道路上随意飙车、曲线行驶、突然猛拐、相互追逐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妨碍人车的正常通行,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人们的出行环境,给人们出行造成严重的心理恐慌,加重人们对行车安全的忧虑,在这种状态下参与交通会加大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三、危及他人与自身安全
驾驶人在道路上飙车炫技,遇突发情况难以立即刹住车辆,易造成翻车,存在更为严重的安全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车毁人亡。
广西交警提醒广大家长、未成年人、机动车维修行业人员:
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在驾驶过程中如遇突发交通状况,未成年人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家长要做好对孩子的教育和监护工作,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视交通法规为儿戏,兴趣爱好应建立在法律基础上。劝告机动车维修行业人员,要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和职业操守,对明知车辆改装改型后会造成噪声污染或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仍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改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别让自己因为耍酷付出的沉重代价而后悔
希望这些驾驶人能长点心
为自己为家人
也为这个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