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荔湾区法院发布公告

信息时报

关注

原标题:荔湾区法院发布公告

荔湾区法院今天发布公告,自2021年6月25日起,该院恢复正常审判执行活动。

公告全文如下: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关于芳村片区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后诉讼活动安排事宜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6月24日发布的《关于荔湾区芳村片区调整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2号)要求,现就本院有关诉讼活动安排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25日起,本院恢复正常审判执行活动。

二、本院原定于2021年5月30日至6月24日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进行,具体调整安排请留意诉讼服务信息通知;原定于6月25日(含25日)以后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除有另行通知外,依原定时间进行。

三、经本院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冠肺炎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受疫情影响关停封闭交通地区,以及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的,可以依法申请改期。

四、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拟到本院立案或申请调解的,建议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在线多元化解平台等线上平台在线办理;具备条件的,建议申请网上开庭和在线调解;参与庭审旁听的,建议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进行旁听。

五、本院将优先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传真等电子方式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经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同意,本院亦将以电子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

六、本院将继续全力以赴开展线上网络查控和事项委托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因交通关停等防疫措施原因对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的负面影响。

七、到本院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员,应按广州市有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注意佩戴口罩,自觉接受防疫检查。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4日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荔明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