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一县这些道路将进行提升改造
容城县委员会宣传部
原标题:雄安一县这些道路将进行提升改造
6月9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雄白路文昌大街至保静线段提升工程招标公告》《雄县青年路刘家铺村至上岔河村段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雄白路文昌大街至保静线段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白路文昌大街至保静线段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县改发投字【2021】19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雄县行政审批局以雄行审字[2021]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雄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雄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雄白路文昌大街至保静线段提升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雄县;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项目预算金额:1814641元;
2.6项目概况:
1、路线基本情况:本次提升工程,起点位于文昌大街交口,桩号为 K0+000,终点止于保静线交口,桩号为 K3+620,全长 3.62 公里,三级路。其中 K2+200~K3+160(0.96 公里)为动车所改路段。
2、主要工作内容:
一、路面施工(1)K0+010~K2+200、K3+160~K3+610 段(共计 2.64 公里)养护方案为:应力吸收层+4 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1 厘米厚同步碎石应力吸收层,材质:SBR改性乳化沥青(2.4 千克/平米)+集料 SCS-2 级配最大粒径为 13.2 毫米碎石。)(2)本路段 K0+000~K0+010、K2+200~K2+210、K3+150~K3+160、K3+610~K3+620为顺接段。
二、交安设施:本路段在平交路口前设置单悬臂式丁字型交叉标志(12 块),和指路标志(2 块);警告标志版面为正三角形,其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黄衬边。指路标志为蓝底、白图案、白字符、白边框。其它标志的形状、图案、颜色等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 5768-2009 施工。
三、平面交叉:本项目平面交叉共 7 处。其中 K0+150、K0+919、K1+186、K1+247、K1+436、K3+620平交道口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铣刨 0-5 厘米,加铺 1 厘米应力吸收层+4 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K1+971 平交道口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铣刨 0-5 厘米,顺接 10 米;加铺乳化沥青粘层+5 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具体施工内容请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企业单位的提供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者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或二类甲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且企业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及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不少于3公里的普通公路三级(含)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类似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此结果须附入投标文件)。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系列初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或C2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3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
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7、被有关部门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8、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9、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10、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次数或金额的;
11、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主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4.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评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4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投标报名。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事宜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6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雄县人民大街68号
邮政编码:071800
联系人:高丹、刘再前、吴娜
电话:0312-5861233
电子邮箱:xxjtysjggg@126.com
招标代理: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电谷科技中心3号楼503室
邮政编码:071000
联系人:闫杰
电话:0312-3065553
电子邮箱:hebeizhengxu666@163.com
雄县青年路刘家铺村至上岔河村段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青年路刘家铺村至上岔河村段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县改发投字【2021】20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雄县行政审批局以雄行审字[2021]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雄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出资比例:财政资金70%、单位自筹30%,招标人为雄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雄县青年路刘家铺村至上岔河村段提升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雄县;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项目预算金额:7582017元;
2.6项目概况:
1、路线基本情况:本项目总里程长 14.465 公里,全部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对旧路路面坑槽、网裂碎板等病害部分挖补后处理,路面裂缝采用沥青灌缝,路面宽度不满足 5米路段,两侧加宽处理,处理完毕,路面拉毛后铺筑 1厘米应力吸收层+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提升后路面宽 5米,并恢复及完善沿线标志、标线。
2、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在旧路占地范围内进行提升改造,沿线涉及部分电杆拆迁,无新增
占地:
1、旧路路面宽度满足 5米路段,坑槽、网裂碎板等病害部分挖补后处理,挖除旧路结构 15厘米石灰土+18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共 33厘米,挖除后回填 C15微膨胀混凝土与原路面齐平;路面裂缝采用沥青灌缝,处理完毕,路面整体拉毛,统一铺筑 1厘米应力吸收层+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最后两侧浇筑 10厘米宽,12厘米高路肩石。提升改造后路面宽 5米+两侧设置 10厘米路肩石。
2、旧路路面宽度不满足 5米路段,坑槽、网裂碎板等病害部分挖补后处理,挖除旧路结构 15厘米石灰土+18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共 33厘米,挖除后回填 C15微膨胀混凝土与原路面齐平;采用 30厘米厚 C15微膨胀混凝土两侧加宽处理,加宽部分基底采用小型机械夯实处理,压实度应不小于 95%,采用整体现浇形式将 10厘米路肩石一同浇筑完成,按照旧路面板间距设置横缝;路面裂缝采用沥青灌缝,处理完毕,路面整体拉毛,统一铺筑 1厘米应力吸收层+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最后两侧浇筑 10厘米宽,12厘米高路肩石。提升改造后路面宽 5米+两侧设置 10厘米路肩石。
具体施工内容请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企业单位的提供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且企业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不得少于人民币800万元,及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不少于10公里的普通公路四级(含)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类似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此结果须附入投标文件)。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系列初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或C2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3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
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7、被有关部门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8、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9、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10、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次数或金额的;
11、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主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4.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评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4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投标报名。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事宜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7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雄县人民大街68号
邮政编码:071800
联系人:高丹、刘再前、吴娜
电话:0312-5861233
电子邮箱:xxjtysjggg@126.com
招标代理: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电谷科技中心3号楼503室
邮政编码:071000
联系人:闫杰
电话:0312-3065553
电子邮箱:hebeizhengxu666@163.com
主办: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运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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