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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融入新格局 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

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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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京海事法院融入新格局 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

央广网南京6月7日消息 6月7日,南京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履职以来服务保障对外开放工作相关情况并发布四起典型案例。

海事审判具有国际性、专业性强的特点。海事法院受理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港口货物权属纠纷等与对外开放密切相关。

履职以来,南京海事法院共受理服务保障对外开放类案件522件,占全院审理类案件的40.46%,审结396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71件,涉及36个国家和地区,审结71件。从案件主体、事实和标的物涉及的国别及地区划分,受理涉“一带一路”签约国家或地区案件62件,涉及韩国、新加坡、巴拿马、葡萄牙、希腊等18个“一带一路”签约国。受理涉自由贸易试验区案件174件,涉及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天津、海南等10多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针对受理和审结的案件呈现纠纷类型多样、涉及案由较多,地域分布广泛、近海运输占比重,法律关系复杂、审理难度大等特点。南京海事法院在服务大局方面,出台《关于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建立涉“一带一路”案件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形成《“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海事审判疑难问题研究》《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案件审判疑难问题研究》等高质量调研报告。在审判执行方面,大力实施审判精品战略,组织编写海上货物运输无单放货、海上货运代理等案件审理指南和域外法查明案例汇编,开通劳氏报告外文数据库,聘请国际航运、贸易等领域专家组建咨询专家库,积极开展互联网庭审等。随着江苏海事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先后有4起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当事人主动选择或将国外仲裁变更为南京海事法院管辖。在人才培养方面,启动“海法菁英”培养计划,加强海事专业理论培训,以海外受众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方式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海事司法声音。

下一步,南京海事法院将积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若干措施》,积极提升国际物流司法服务能级,强化船舶制造司法保障力度,有效防范航运金融风险,不断满足国际港口建设司法需求,充分保障中外船员合法权益等方面精准施策,不断深化高质量海事司法实践,打造国际海事诉讼优选地,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优质高效的海事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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