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微信钱包,被执行人前一分钟还称没钱,后一分钟就要还钱
北京日报客户端
原标题:法院冻结微信钱包,被执行人前一分钟还称没钱,后一分钟就要还钱
“缐先生,您欠马女士的钱什么时候还啊?”“下次吧,等我发了工资一定还。”“缐先生,您发工资了吗?该还钱了。”“下次吧。”“法官,我没有钱还款!不说了,我在开车运营呢。”挂掉电话的缐先生,却很快又主动联系了法官助理张英为。因为,他收到了法院冻结微信钱包的提示信息。
记者从怀柔法院了解到,该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马女士与被执行人缐先生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后,向缐先生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报告财产令等,责令其即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随后,法院执行人员对缐先生名下的银行、公积金、车辆、工商登记、证券、财付通、支付宝等相关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发现相关账户余额极少,除此之外未发现其名下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在与缐先生联系时,他多次保证,“发了工资一定还”,却一直没有履行。
作为执行震慑,承办人李志国、法官助理张英为冻结了缐先生名下的银行账户,缐先生见状又一次保证还款。但到了还款日,指定账户只收到了2000元,尚有1600余元的还款金额没有履行到位。张英为再一次电话联系缐先生时,他却声称没有履行能力。
但是,缐先生随口一句“正在开车运营”的话,使承办团队警觉:作为日常经营交易,微信、支付宝较为常用,账户里很容易有进项。再次线上查询缐先生的微信、支付宝账户时,他们发现,其微信钱包内新增600余元,承办团队立即予以冻结。
“法官,您怎么把我微信钱包里的钱冻结了?我还得用这个交易呢,红包都发不了了。”缐先生很快打来电话。“我们是依法冻结。”“我之前不是给指定账户存了2000块嘛,我现在没钱了!”“在案款完全给付之前,您的微信、支付宝账户里只要有存款,我们都可以在未执行到位的款项范围内予以冻结、划拨。”“我日常开车拉客还得用微信支付呢,没想到这里面的钱也能被冻结划走。行,我赶快还钱。”两天后,缐先生全额还款。
怀柔法院提醒,《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除传统的银行账户、股票、基金等之外,被执行人实名认证的财付通(微信)、支付宝账户存款同样在法院冻结、划拨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