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相遇,小电动被货车“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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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路口相遇,小电动被货车“卷跑”!
5月20日16时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柳州市西江路静兰桥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轻型货车撞上一辆二轮电动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车驾驶人轻伤。
民警抵达现场时,电动车驾驶人已被送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在事故现场,有一辆绿色货车停在道路转弯处,一辆红色电动车被压在货车车底,旁边有零件散落。
据监控视频显示:一辆车牌号为桂BU0***的电动车在静兰桥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桥头处,正打算向右前方驶入带有绿化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此时旁边一辆同向驶来的车牌号为桂BAL***的货车正在右转弯。
电动车驾驶人发现逼近的货车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结果连人带车发生侧滑,翻倒的电动车被货车扯进车底并向前行驶数米后刹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最后,鱼峰大队依法认定绿色货车驾驶人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路段时,应当谨记“三让”原则:即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转弯让直行、相对方向行驶右转让左转。
大型车辆视线高、盲区多,存在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这类车辆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更需认真观察路况、车况,谨慎驾驶;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为了安全着想,日常出行请与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