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考实验操作考试方案公布!
观澜新闻
原标题:兰州:中考实验操作考试方案公布!
今年是兰州市新中考方案实施的第一年,变化之一就是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分值中包含着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5月17日,记者了解到,《关于做好兰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已下发,今年物理、化学、生物学3科实验总分值19分,每学科实验题目3道,考生每学科随机抽取其中1道进行考试。
3科实验总分值19分
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分值为:物理实验操作9分,化学实验操作6分,生物学实验操作4分。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对象:兰州市2021届初中应届毕业生;符合2021年兰州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和外地回兰考生。
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对象:兰州市2022届初中在籍学生;2020年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后转入或复学的兰州市2021届初中应届毕业生;符合2021年兰州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和外地回兰考生。
考试时要看清楚科目
考试时间安排为:
物理:5月27日—31日;化学:6月2日—6日;生物学:6月11日—15日。考试场次:每天18场,每场安排24名考生。考试时长:每场15分钟,间隔10分钟。补考时间:6月24日。
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实验仪器认知、实验方法设计、实验过程细节、实验结果呈现等方面的内容。命题遵循等价性原则,每道试题难易程度基本相同,操作时间基本相当。每学科实验题目3道,考生每学科随机抽取其中1道进行考试。
考试方式采用考生现场实际操作、教师网络同步阅卷、考后现场确认成绩的方式进行。
特殊考生可申请免考
因上肢残疾、视力障碍或智力因素丧失操作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准予免考的考生不参加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每科实验操作考试满分的60%计。申请免考需填写《兰州市2021年初中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免考申请表》,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2020年生物学考试已备案的考生,需再次备案确认。省属、市属、市管民办、事业单位初中学校由班主任、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以学校为单位报备;区县属初中学校由班主任、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经区县教育局主管科室签署意见后以区县为单位报备。备案时间为5月22日至23日,逾期不再受理。经备案后的免考考生信息,要在本校进行公示。
实验考试报名与中考同步
兰州市2021届城市四区、兰州新区和七十八中东城分校考生(含往届生、外地回兰、新转入和复学考生)与中考报名同步进行网上报名,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后,在“实验操作考试”页面下进行考点和场次时段的选择,选项一经提交不得更改。申请免考的考生在报名页面选择“申请免考”选项,同时下载填写《兰州市2021年初中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免考申请表》,按免考政策和时间安排逐级备案。
2022届初中在籍(八年级)城市四区、兰州新区和七十八中东城分校考生不在“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由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统一按就近原则编排考场。
两类情况考生可补考
常态化防疫期间,考生在考点体温检测异常(高于37.3℃) 的,应暂缓考试,由考点详细登记考生信息,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隔离就医,体温正常后可在规定时间参加补考;考生在领取准考证之日起至开考前,确因突发性健康状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凭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到考试组织单位登记,可安排补考。因身体异常不能按时参加补考的,不再另行安排考试,成绩按每科实验操作考试满分的60%计;其他原因造成缺考的,一律不安排补考,成绩按“0”分计。
兰州市共设27个考点
我市城市四区、兰州新区的实验操作考试由兰州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统一组织;远郊区县的实验操作考试由各远郊区县教育局以区县为单位统一组织;高新区连搭中学的学生由榆中县教育局安排在榆中县考试,兰州七十八中东城分校的学生在城关区考点参加考试。
今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共设考点27个。每个考场实行全景视频数据采集,全程进行监控。建立两级仲裁机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矛盾争议。
《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流程》公布
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这样考
中考实验操作考试是今年我市首次实行的考试,那么考生应当如何应考呢?《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流程》给出详细的办法。
候考:
考生按准考证考试时间,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抽签室,凭准考证列队、依次抽取考位号,领取、穿好实验服后候考。
入场:
考生对号入座,确认个人信息,阅读考试试题,检查仪器器材,等候开考指令。监考核对考生信息是否与考试系统终端一致。开考后其他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
开考指令下达后,考生按试题要求,在“操作区”内进行实验操作,不得随意触动考试系统设备。考生如提前完成实验,可将印有“考试结束”字样的纸张摆放在操作区内,但不得提前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指令下达后,考生应立即停止实验,离开考场。
成绩:
考生离开考场,交回实验服,到确认室对成绩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开考点。若对成绩有异议,可现场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申请,并填写“成绩裁定表”,按裁定结果确定成绩,考生确认签字。仲裁组不能裁定时,提请仲裁委员会复议。
注意:
考前,考生要认真核对准考证与考试终端显示的信息,如有误,要举手报告。要认真核对实验仪器及药品,如有问题,可举手报告监考教师。
开考指令下达后,考生方可开始实验操作。不得提前进行操作。
考生必须在划定的“操作区”进行实验操作,超出“操作区”操作将影响考试成绩。
考生不得随意触动考试系统设备,否则,会造成视频信息模糊,影响考试成绩。
考生抽取考位号后,不得无故不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按“0”分计。
违规: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考试成绩按“0”分计:
(1)携带实验操作有关文字、影像资料进入考场的;
(2)抽签后与其他考生互换考位的;
(3)请他人代考的;
(4)不穿实验服进入考场的;
(5)考试过程中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影响其他考生实验操作的;
(6)故意损坏实验仪器和系统设备,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的;
(7)捏造事实、诬陷、攻击监考教师或考务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