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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坯房变精装靓房!租户:房屋装修费可抵房租 ,房东:不同意......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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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毛坯房变精装靓房!租户:房屋装修费可抵房租 ,房东:不同意......

将毛坯房出租给朋友用于办公,之后朋友因生意经营失败、无法支付租金,房屋的装修费能否抵扣租金?因为双方谈不拢而发生口角,最终不欢而散。日前,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商事金融调解中心驻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了这起多年好友因房屋租赁而产生的纠纷。

杨某和林某是多年的好友,为支持林某的生意,杨某出租毛坯房给林某作为办公场所。当时,双方商量由林某出钱装修房子。不久,林某花了20多万元装修该房屋,后用于公司办公、经营。

之后,林某因生意经营失败,无力支付房租,拖欠了杨某4万余元租金。本着友情大于金钱利益的态度,双方一致同意坐下来协商。在解除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可却在如何解决剩余未支付的房租方面产生了不愉快。

林某认为当初承租下来的是毛坯房,现在已然是装修精美的靓房了,欠付的房租应与装修费用抵扣。对此杨某不同意,从耐心沟通渐渐演变成争执,双方矛盾升级,发生口角,最终不欢而散。

杨某一气之下将一纸诉状递交至南宁市青秀区法院。

在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杨某的工作人员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后发现,这本是一个很小的矛盾,只因双方当事人意气用事,弃多年的友情不顾,为简单一件小事而对簿公堂,当即判断该案有诉前调解的可行性,杨某也欣然表示愿意调解。该案被迅速移送至青秀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进行远程视频调解

相较于诉讼程序,诉前调解程序在化解友情、亲情等方面的纠纷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商事金融调解中心驻青秀区法院调解中心接受诉调对接中心的委派调解后,该调解中心的调解员随后对该起纠纷进行远程视频调解。

最终,杨某同意以林某装修该房屋的装修剩余价值用作抵扣部分房屋租金,但双方就该房屋装修剩余价值如何定价又产生了新的争议。

此时,案情最关键点渐渐浮出水面,双方对该房屋装修剩余价值存在分歧,若最终走到诉讼阶段在没有判决之前房子都没办法处置,房子在审理期间空置产生的损失无论哪一方败诉都是不小的损失,矛盾解决再次陷入僵局。

为此,调解员通过走访建材市场调查材料与施工人工价格后,终于得出了比较合理的装修剩余价值的价格。

在大量询价单面前,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同意将林某装修房屋的剩余价值从欠缴租金中抵扣2万余元,剩余2万元进行分期支付,该案件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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