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江边偷捕娃娃鱼占为己有 同伴不满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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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江边偷捕娃娃鱼占为己有 同伴不满报警
央广网重庆4月29日消息(记者 王海)为切实做好五一小长假期间长江禁捕工作,落实公安部长江禁渔专项行动。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支队会同江北区农委(渔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4月19日晚,江北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支队和五里店派出所得到线索,有人在鎏嘉码头用渔网偷捕了一条娃娃鱼,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一名五十多岁中年男子的手提袋中,查获一条近一尺长的娃娃鱼,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带回五里店派出所开展调查。
据嫌疑人傅某交代,当天正在长江边上钓鱼,却意外发现远处石头缝有什么在摆动,走近一看发现是一条娃娃鱼!傅某常年钓鱼,是位资深老钓客,深知娃娃鱼价值不菲,便起了贪念,想将其占为己有,同行的杨某却心有不满,便将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在被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时,傅某才深知捕捞野生动物的危害,即将面对法律的制裁,傅某后悔不已。
经四川楠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条娃娃鱼学名大鲵,全身呈褐灰色,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外观无明显外伤,现已被送往重庆市动物园进行保护。目前,嫌疑人傅某对非法捕捞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供认不讳,已被江北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将做进一步的侦办。
4月20日凌晨1时许,食药环侦支队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在长江水域查获非法捕鱼嫌疑人2人,现场收缴鱼杆5根和长江鱼1.75KG。根据嫌疑人的违法行为,该案移交江北区农委(渔政)执法支队作行政处罚。
江北警方温馨提醒: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禁渔法律法规,如涉嫌刑事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采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还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