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游客!昆明发布五一出游重要提示
都市时报
原标题:@全国游客!昆明发布五一出游重要提示
2021年“五一”假期来临之际,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向全国人民发出盛情邀请:来昆安心过“五一”、健康游春城。并向广大游客发出温馨提示:谨慎参团,理性消费,文明旅游,安全出行,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都市时报资料图
昆明市文化旅游局提醒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准备。提前做好功课,了解旅游目的地疫情情况,备好疫情防控物品,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遵守“预约”“错峰”“限流”措施,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护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劝诫。
二是选购正规旅游产品。选择正规旅行社和旅游产品,理性消费,提高防诈骗能力,来滇旅游建议选择“品质旅游”认证旅游产品。勿轻信政府补贴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等宣传广告,切勿参加微信群、户外俱乐部、线上交友等非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活动,以防掉入“旅游购物陷阱”,拒绝参加涉赌涉毒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签订正规旅游合同。随团出游,出行前务必要与旅游组织者订立正规旅游合同,缴纳团费时首选汇入该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拒绝向陌生人提供闪付、微信、支付宝等快捷方式付款,不要轻信对方各种口头承诺,以防出现违约情况难以维权。旅行中发生擅自改变行程、强迫消费、无理由增加费用等行为时,保留证据,及时依法维权。
四是安全出行开心游。量力而行,选择适合自己年龄和身体状况的旅游产品,备好安全防护物品。建议老年人参加全包团,不宜报自费项目或用餐自理较多的低价旅行团;慎重选择高风险旅游项目和自费项目,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的天气、交通和疫情等情况。
五是文明旅行显风尚。旅游过程中,遵守景区管理规定,请爱护自然环境,保护动、植物和自然遗产,文明观景,文明用语,不乱扔垃圾,不采摘攀折花木、乱写乱画乱刻、随意投喂动物;途中就餐,要按需取餐,按需点餐,文明就餐,拒食野味,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文明交通,途中不影响促驾驶员工作,不开快车,顺序通行,把交通安全放首位;
六是理性消费慎购物。对于以各种噱头、借口推销的商品和低价旅游产品,不盲从轻信,不跟风,请三思谨慎购买,避免一时冲动掉进购物陷阱。入滇游客如遇旅游查询、退货、投诉等问题,可以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手机客户端办理,或在旅游购物退货点办理退货。如遇诈骗、诱骗、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可拨打110报警,并向12315消费者权益投诉热线、昆明旅游投诉热线0871-12345、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和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举报投诉。
旅游服务你我他,文明旅游靠大家。“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健康之城”—昆明诚邀各地客人安心、舒心、放心来旅游;“全国首批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2020中国国家旅游年度臻选旅游城市”、“中国美好生活城市十大向往之城”—昆明诚邀全国朋友来作客,感受“游客出游自由自在、政府服务无处不在”体验。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节日期间24小时服务电话:0871-653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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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公布了,部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典型案例,快来看看你有相同的遭遇吗?
案例1:别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根据澎湃新闻记者暗访视频《导游警告游客“不消费会影响征信”》的线索(导游秦某某已另案处理),经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调查,当事人别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旅行社授权的情况下,伪造云南淘旅国际旅行社印章,冒用该旅行社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相关规定将别某伪造印章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别某。
案例2:大理市某窝客栈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根据游客提供的线索,大理市旅游综合执法稽查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对大理市某窝客栈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大理市某窝客栈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住宿服务的同时向住客推介旅游产品,收客后将游客推介到有相关旅游产品的旅行社进行操作,中间赚取差价和人头费。大理市旅游综合执法稽查大队依法责令大理市某窝客栈立即停止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违法行为,并处罚金贰万元(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玉溪市易门县某食品经营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根据群众举报,玉溪市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对某食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某食品经营部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邀约、扩散邀约客户的形式,分五批次组织228名客户前往旅游景点旅游。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金壹万伍仟元(1500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4:怒江康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在日常市场巡查中对怒江康某旅行社进行现场检查。怒江康某旅行社营业场所正在从事旅行社业务,现场负责人杨某江仅能提供《营业执照》,未能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查,怒江康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提供交通、住宿等地接旅游服务。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康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壹仟肆佰伍拾元(1450.00元),并处罚金壹万元(10000.00元);对直接责任人杨某江处罚金贰仟元(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某云百货店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根据游客投诉, 红河州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某云百货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百货店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建水、屏边、石屏等地区发放旅游产品宣传资料1000余份,印刷5000余份;共计招来组织34名游客。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某云百货店做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金壹万陆仟元(16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深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积极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坚决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的部署要求:
重点整治
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政府补贴、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以介绍旅游、旅游定制等名义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月23日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也发布了
五一出游的重要提示
2021年五一假期将至,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提醒广大游客朋友,时刻牢记旅行安全,及时关注旅游目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游云南”APP发布的正规旅行社信用等级信息和景区流量提示,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注重个人防护,践行文明出游,共享美好假期。
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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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旅途平安
游客朋友前往云南旅游时,应与当地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或电子合同(以便查询和维权跟踪),仔细阅读理解合同内容和行程安排,警惕价格明显偏低的旅游产品,并索取正规发票,同时,请核验旅行社的营业证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旅游从业人员身份等信息,理性选择合法正规的旅行社。
目前云南未对旅行社或旅游者有补贴优惠政策,请勿轻信以政府优惠政策名义招徕旅游者的虚假宣传,仔细甄别,必要时可来电咨询(0871-64608322)。切莫轻易相信个人以旅行社、导游身份通过短视频方式推介旅游,不要轻易通过微信转账、预付保证金等形式交纳费用,以免上当受骗。
自驾出游时,请提前做好车况检查,杜绝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控制车速,文明礼让;户外旅游请注意防火避灾,不要携带火种进入森林草原资源类型的旅游景区,谨慎选择高风险旅游项目,注意自身安全。
资料图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融媒体中心供图
关注当地信息,合理安排行程
出行前,请游客朋友通过权威渠道了解旅游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及疫情防控政策,提前查询景区开放、门票预约和分流限流等情况,优先选择低风险地区出游。请密切关注目的地天气、交通、住宿等状况,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避免拥堵扎堆。
做好个人防护,预约错峰出行
请游客朋友主动遵守目的地防控措施、坚持做好健康监测,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拥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旅游景区和文化活动场所,主动配合体温测量、清洁消毒、健康码核验、实名登记、间隔游览;做好防寒保暖措施,预防感冒、流感等疾病,若旅途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及早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资料图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融媒体中心供图
遵守公序良俗,文明健康出游
请游客朋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不粗言秽语,不吵闹喧哗,自觉排队等候,不随地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不乱刻乱画;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按需取餐、文明就餐,拒食野味,践行“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理性应对纠纷,合法维护权益
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请及时与导游、领队或组团社协调沟通,也可向当地公安、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不宜采取过激行为扩大事态或激化矛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