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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心梗猝死的公交司机,不能认定工伤?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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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突发心梗猝死的公交司机,不能认定工伤?最新回应

昨天(27日)

一个令人心碎的视频刷屏网络

福建福清一名公交车司机陈师傅

在驾驶途中突发心梗

在生命最后一刻

他强忍不适,拉住手刹

将公交车稳稳地停靠在路边

保住了一车乘客的性命

但他倒地后

却再也没能起来

突发心梗猝死的公交司机,不能认定工伤?最新回应

视频来源:澎湃新闻

不少看过视频的网友

都被陈师傅的举动感动了

不过之后发生的事情

却让不少人寒了心

按道理,陈师傅在倒下前还不忘忍痛拯救一车的人,也在最大程度上为公交车挽回了损失,这样充满正能量的事情,不仅应该得到应有的补偿,更是值得表扬的。

事后陈师傅所在的公交公司表示,由于陈师傅在时,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所以这次事故,并不能算作是工伤进行赔付。

公交公司之后还回应道,鉴于陈师傅的行为令人感动,出于人道主义,公司自己拿出10万元对陈师傅的家人进行补偿。

公交司机与陈师傅家属就赔偿问题

产生了分歧

DV君也纳闷了

为什么陈师傅不能得到本应得到的

补偿呢?

今天(1月28日),福州市人社局回应:即使没参保,只要情况属实,员工家属申请,认定工伤是没问题的,只是待遇要用人单位出;福州市人社局已会同福清市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立即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劳动监察大队也将进一步调查。

另据福清市人社局最新消息,1月28日11时30分,陈祖军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已经出来。写道:“陈祖军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视同为工伤。”福清市交通局将确保赔偿金及时赔付到位。

事件不断发酵后

如今获得当地人社局的回应

并且得以依法认定为工伤

对司机家属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

可以获得应有的补偿

多少得到一些安慰

不过,事情似乎不该就这么结束

我国法律明明规定:

《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33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由此看出

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

法定义务

这和单位或员工的意愿没有任何关系

不能用任何理由推托回避

对于企业是否有违法行为

有关也应当积极介入

毕竟

对劳动者保护的力度

折射一个法治社会的温度

对于企业来说,扛起该扛的法律责任

更是企业的一种品牌建设

一节生动的法治课堂

来源:广东公共DV现场(GDGGDVXC)综合壹福清、澎湃新闻、人民日报、@沸点视频、红星新闻,如有侵权请与本公众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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