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玩失踪五年,竟被执行法官堵在马桶上| 案例
央视
原标题:肇事者玩失踪五年,竟被执行法官堵在马桶上| 案例
来源 | 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狡兔三窟、家人撒谎
肇事逃逸、信息造假
被执行人花招使尽
执行法官千里寻人
面对陈年旧案、各种突发情况
执行法官穷尽一切执行措施
克服万难,锲而不舍
就是要找到被执行人
跟着镜头,一起走进本期执行现场↓
01
狡兔三窟?肇事者玩失踪竟被执行法官堵在马桶上
女子口口声声说“刘某不在家”,但是屋内双人床上凌乱的被子、地上男士的鞋子,都表明她在说谎。那么这位“刘某”究竟是何许人?躲在哪里?执行法官为何辗转多处要找到他?
2013年,一场交通意外令申请执行人傅先生年仅两岁的儿子脾脏出血,脊髓损伤,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刘某负事故次要责任。2014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刘某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作出了判决。
由于孩子本身就患有血友病,这次事故让他的病情迅速恶化,每月治病就需要花1万余元。而明知这一情况的刘某,却选择一走了之,一躲就是五年!
傅先生随即申请了强制执行。然而刘某不仅玩失踪,还和曾经的生活彻底做了切割,连他的亲朋好友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案件执行遇到了瓶颈。
五年里,虽然负责办案的执行法官换了几任,但是申请执行人傅先生和执行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寻找刘某的下落,终于,这一次有知情人提供了线索。
2020年5月15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兵分四路,在两个行动点碰壁之后来到第三个行动点——位于某小区的出租屋。出人意料的是,执行法官竟然在屋内卫生间的马桶上堵到了刘某。
在法院的通知下,申请执行人傅先生也来到执行局,在了解了刘某目前的经济情况后,傅先生表示只要刘某愿意履行义务,自己可以接受分期还款的模式。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先期支付2.5万元执行款,随后每月支付3千元,直至付清所有款项和利息。而对于之前刘某抗拒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也作出了相应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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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年前是好友,20年后却成了仇人
1997年,申请执行人王先生将3.7万元借给了自己的好友张某,在当时,这可绝不是一笔小数字。
王先生万万没想到,这3.7万元让他从此踏上了漫长的“讨债之路”,还钱的日子到了,曾经的好友张某却跑了。随后,王先生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还钱,法院一审支持了原告王先生的诉讼请求。之后,王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张某却“人间蒸发”了。
由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极为有限,执行法官想要找到“躲债”的张某困难重重。此后的十多年,张某一直没有出现过。直到2015年,执行法官才得知,原来在这期间,张某因为诈骗被判处了有期徒刑12年……
消失了这么多年,原来是去坐牢了!
2019年,这起执行案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葛少锋接手,案件再次启动了执行程序。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走访,执行法官发现,张某虽然患上了骨髓增生综合征,但就其严重程度而言,并不像白血病那么严重。想要他一次性将全部欠款还清,确实有一定难度,鉴于他的身体状况,法官无法对他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手段,但是根据他的生活情况和收入状况,他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履行能力。
最终,在法院的努力之下,张某和王先生达成了执行和解:每个月支付人民币5百元给申请执行人,直至欠款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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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肇事者16年不还钱,法官扮成快递员约他见面
在2003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款的执行案件中,肇事者刘某在车祸发生后就逃得无影无踪。虽然张先生打官司索赔成功,刘某应当赔偿张先生10余万元,但这纸判决书在之后十几年都无法得到执行。
因为刘某伪造了证件,导致当时逃逸后法院无法执行到他的财产信息。而法官对被执行人掌握的唯一一条信息,就是16年前刘某在派出所暂住证里面的照片。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2016年,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前往刘某的老家,调查了他的原始户籍资料,发现他的名字和地址是真的,但最关键的身份证号是假的,而且就改了几个数字。
所幸的是有电子支付,刘某的银行卡绑定了微信,通过银行流水可以直接查到他的微信消费记录。2019年12月,申请执行人张先生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崇福镇上发现了刘某的行踪,立即报告给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一刻不敢耽搁,立即前往崇福镇。
一开始,执行法官设计了“引蛇出洞”的计划,佯装快递员给刘某打电话,让他出来取件。
在工厂经理的配合下,刘某终于露面了。有钱消费却不履行判决,最终法官对刘某实施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在被拘留的第7天,刘某的妻子前往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项,案件终于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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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
徐东泽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我从上海到阜阳,从阜阳到金山,从金山到嘉兴始终没有放弃追逐他留下的每一个痕迹。”
这个他,就是逃了16年的被执行人。
我从事执行工作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但扮演的“角色”却不少,求职者、快递员、购货商……不是为了搞“噱头”,而是案件需要。只要有一丝线索,我总会想方设法转换“角色”,目的只有一个:让被执行人现身。
这起案件起源于16年前,2003年12月9日,刘某驾驶大货车在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与张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撞,张某当场受伤昏迷,刘某弃车逃逸。后经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需赔偿张某人身损害赔偿金及车辆损失等16万余元,但刘某始终怠于履行判决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玩起“人间蒸发”,使得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这个案件的执行难点在于:时间跨度很长,且被执行人从未出现过,就连申请人都没见过刘某本人。刘某肇事逃逸后,留给执行法官的只有一张暂住证信息,暂住证上的照片和身份证号码成了案件的唯一的线索,找人的困难程度可见一斑。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去刘某老家调查过程中,通过当地村委会,我找到了刘某的真实户口信息。再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刘某名下有一张浙江嘉兴的银行卡,而且还绑定了他的微信。
那段日子,我跟随刘某的“微信消费记录”,开始了“挂图作战”。每一个刘某曾消费过的点,我都会标注出来,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寻人轨迹。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我总结出了刘某的生活规律,吃饭、就医、寄快递都在桐乡的一个印染厂附近。直觉告诉我,刘某应该与这家工厂有密切的联系,我和同事赵经纬再一次踏上去嘉兴的找人之路。
原来,刘某多年隐姓埋名,竟然躲在这家印染厂上班,这一次,我没有与他擦身而过。
刘某对他交通肇事逃逸又躲避法院执行的事实供认不讳,在家人的帮助下,刘某一次性支付张某16万元本金及利息共37万元。至此,跨越16年的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文章来源:公众号@浦江天平
编辑 | 王艺铭(实习)
维护 | 郑俊宇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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