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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sir 这是我第一次酒驾被抓 能少扣我2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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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阿sir 这是我第一次酒驾被抓 能少扣我2分吗?”

大家心心念念的元旦小长假就过去啦

是不是以为交警蜀黍们就放松了呢

嘿嘿

并没有哦

不论白天还是黑夜

我们都穿着小黄衣在各大路口护你平安

为进一步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净化辖区通行秩序,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1月5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城区、县大队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当天晚上21时35分,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在文山路和平路路口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桂BC****的二轮摩托车想要调头驶离检查点时被执勤人员拦截。经过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韦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就在附近的农庄喝了一杯啤酒,白酒的话尝了一小口,真的就一小口,这是我第一次酒驾被抓,警官你能少扣我两分吗?”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对交通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我们将会依法对你进行处罚,希望你能吸取教育,酒后不要开车。”

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后,韦某对自己心存侥幸酒后驾车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柳南大队依法对韦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当晚23时20分,覃某驾驶桂M9****二轮摩托车即将驶入壶西大桥检查点时突然在道路中心实线处调头驶离,被机动大队执勤人员截停。

经过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覃某并未饮酒驾驶。民警对车辆进行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覃某所驾驶的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且驾驶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携带驾驶证。

机动大队依法对覃某处以罚款600元,暂扣机动车辆做进一步处理。

除了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外,柳州交警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夜间行车未开车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警告教育,希望各位驾驶人能文明规范行车,抵制交通陋习。

广西交警提醒:高压管控、严格执法是为了能给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平安、畅通的出行环境。希望驾驶人能树立正确的交通理念,养成良好驾车习惯,规范行车,对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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