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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丨按需放权、市县同权、“负面清单”授权……山东一系列措施推动权力“放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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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答记者问丨按需放权、市县同权、“负面清单”授权……山东一系列措施推动权力“放得下”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新社记者:

简政放权的关键是“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请问今年山东省在推动权力“放得下”方面,推出了哪些创新性的举措?在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管得好”方面,采取了哪些保障性的措施?

范宗杰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简政放权工作高度重视,把精简存量作为改革的首要任务,大幅压减行政权力事项。2016年以来,我们压减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1706项,梳理了下放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有关文件,形成了《山东省省级下放事项文件目录索引》,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便于基层和社会了解改革情况,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查询了解详细情况。

今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按需放权”“市县同权”“负面清单”授权,着力构建省市县三级扁平化、一体化、规范化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打造精简高效便利政务生态。相关经验做法,国务院办公厅刊发简报向全国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案例编入《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

一是坚持以需定供、按需放权。坚持依法依规、供需对接、能放则放,先由各市政府、各国家级功能区,围绕投资建设、企业生产经营、社会民生等领域提出用权需求。在此基础上,相关省直部门充分论证、应放尽放。今年7月,省政府令第333号(《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向济南青岛烟台、其他13市、青岛西海岸新区和34个国家级开发区,分别下放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涵盖行政许可301项、行政处罚259项、行政确认34项、其他行政权力126项。

二是推进市县同权、扁平审批。指导各市综合运用直接下放、服务窗口前移和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等方式,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由县级实施。同时,一并下放与行政许可相关联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事项,确保关联事项在同一层级“一链办理”。改革以来,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明显扩大、发展要素集聚能力有效提升,基本实现审批管理扁平化。

三是推出“负面清单”、精准授权。为最大限度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省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其高质量发展,我们创新实施“负面清单”授权,有效解决“供需矛盾”。6月,建立了“一次授权、分批承接”制度。7月,以鲁政发〔2020〕11号文件公布省级“负面清单”。“负面清单”纳入省级行政权力事项213项,仅占省级总数的7.5%。“负面清单”之外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均可下放“两区”实施。目前,“两区”已承接省级权力事项360项。

四是强化协同联动、承接到位。放权、授权事项承接到位,是企业群众得实惠的“最后一公里”。为此,省政府办公厅督促协调各市和省有关部门,通过强化监督指导、强化业务支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委托协议、“二号章”、指导培训、优化审批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监督检查、审管衔接等七个到位,保障放权、授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扩展放权范围和依法减权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第333号省政府令做出的由济南青岛烟台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评估工作,对实施效果良好的事项,扩展到其他13市。二是组织省直各部门(单位)按系统逐一论证现有行政权力事项,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建议分类取消或转变管理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法治已经成为促进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优化法治环境被确定为今年省委的九大攻坚行动之一。在这方面,省司法厅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的着力点在哪些方面?

朱晓峰答:省司法厅全面贯彻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严格依法办事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召开了优化法治环境攻坚动员会,建立了优化法治环境协调机制,全面发起优化法治环境攻坚。在制度供给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起草审查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社会信用条例、中国(山东)自贸区条例等17部重要地方性法规。完成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规章清理办法等9部省政府规章项目。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意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创新委托第三方对1682部省政府规章和省级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开展了民法典实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多个专项清理,着力消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障碍。在规范执法方面,建立并推动落实“不罚清单”“轻罚清单”,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累计适用清单做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4.4万件,4.5万个市场主体受益。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实现了执法业务网上办理、全程留痕。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组织36个省级部门编制并公布了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建立涉企业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涉案部门负责人全过程参与案件处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法律服务方面,组织《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各类法律咨询、专题宣讲、线上线下培训等活动,培育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指导各地普遍建立推行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专业、量身定制的法律服务,累计走访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接受企业咨询、提供法律意见、代理法律服务事项9.1万件次,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聚焦我省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优化法治环境协调机制作用,集中研究解决我省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优化法治环境问题清单和责任分工,并推动落实。开展法治建设十大案例评选,持续营造氛围,推动全省法治环境整体上再优化、再提升。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按照“以需定立”“急需先立”原则,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尽快完善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快流程再造等方面最急需的法规规章,重点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等立法项目。三是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开展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完善法治建设动态评价机制,为各地优化法治环境提供指引。开展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执法领域、执法案件的专项监督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则,组织编制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

齐鲁晚报记者:

近两年,国家实施了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请问我省出台了哪些政策?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落实?这些政策成效如何?

袁培全答:感谢您的提问。正如您所说,近年来,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全力减轻企业负担。我省狠抓政策落实,有效提升服务效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一、及时出台地方税费减免政策。在全面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我省在省级权限内,创新出台一系列具有“山东特色”的政策措施,与国家政策形成“组合拳”,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高新技术企业税额标准再减半,降低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减半货运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去年对小规模纳税人顶格减免“六税两费”,今年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地方权限内一切税费,促进小微企业轻装上阵。三是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疫情发生后,在全国率先明确17项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六类困难行业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0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帮助企业减负担、渡难关。

二、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为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建立“五项机制”抓落实。一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工作合力。二是建立立体宣传机制。既运用新闻发布会、“两微一端”、网络报刊等开展“面上”宣传,又通过“直通车”电话、税收顾问、税务服务站等解决“点上”问题。三是建立常态服务机制。联合省税务局组成服务队,常态化实地开展政策宣讲,疏通政策落实堵点,打通政策落地“最后环节”。四是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加大政策集成,组织编写《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税政策操作指南》等政策汇编,实时更新政府性收费清单。五是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在全省开展涉企税费专项清理整治,会同税务、人社、医保等四部门联合实施减税降费检查,建立“监测点”,聘请“监察员”,以督导检查促政策落实。

三、减税降费效应加速显现。2019年全省实现新增减税降费1641亿元,预计今年将实现新增减税降费1850亿元。通过持续强化政策落实,加强与其他政策同频共振、协同推进,政策效应正逐步显现。一是企业盈利明显提高。1-10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3160.4亿元,同比增长9%。二是投资动力明显增强。通过简并降低增值税税率及留抵退税等举措,调动了企业投资积极性,今年1-11月,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4%。三是创新热情明显加大。今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将超过1.4万家,同比增长27%。四是市场信心明显提升。1-11月,新登记企业73.2万户,同比增长12.1%;城镇新增就业112.6万人,比1-10月增加9.4万人;全省生产总值在一季度同比下降5.8%、上半年下降0.2%基础上,前三季度由负转正,同比增长1.9%,比全国高1.2个百分点,全省经济呈现企稳回升、持续向好的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助推我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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