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货车超载 交警:已查实…… | 回音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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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22时30分,百色市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桂L33***大货车拉满木头从凌云县茶园坳往下甲方向超载行驶,存在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出警,于22时56分在国道212线2232公里处平里路段时将大货车拦截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不仅存在载货超重嫌疑,还存在载货超长行为,民警立即引导车辆至过磅站称重检测,该车核载为18吨车,实载28.2吨,超出核载值55.6%。
随后,民警指出了驾驶人实施驾驶货车超载、超长的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黄某承认了违法事实,表示愿意接受交警部门处理。
民警依法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并现场督促驾驶人联系车辆将超载的货物进行转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人黄某面临如下处罚:驾驶货车超载50%以上60%以下的,罚款900元,驾驶证记6分;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超过规定的,罚款150元,驾驶证记1分。
交警提醒
◆超载增加轮胎压力,易发生爆胎。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
◆超载易导致制动失灵从而引发侧翻。货车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会延长制动距离甚至导致制动失灵。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极易发生侧翻。
◆超载影响车辆及公共设施的使用寿命。车辆超载会使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损耗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等,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且超载车辆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交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人
谨记安全出行高于一切
切勿因为“多拉快跑”
而忽略自身及其他人的安全
知危险会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