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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开启“暖公交”检查 有公交车队发“通知”:不开暖风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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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公交行业服务质量和市民满意度“双提升”工作,确保公交“暖车厢”工作落实到位,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便捷、温暖舒适的公交出行环境。12月10日上午,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了2020年冬季公交车供暖专项整治暨“双提升”工作总结情况通报会。紧接着,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开始检查落实情况。

近日,有长春市民发微博称:271路公交车车厢特别冷,不敢掏手机;还有市民反映,长春10路公交车因为车厢太冷,驾驶员“自制暖棚”取暖……
结合“冷公交”的情况,记者从长春市12345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和长春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等汇总的数据了解到,从12月14日到17日,12345曾接到12路、25路、125路、267路和270路车厢冷等多条投诉;12328接到的10路、12路、110路、124路、132路、141路、142路、150路、154路、224路、255路、264路、270路、271路、282路和292路等“冷公交”投诉更多达20余条。 
结合投诉情况,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始了全面检查,督促各公交企业落实“暖公交”工作。

12月16日、17日,记者随执人员走上10路、150路、240路、264路、270路和271路等公交车进行踏查、检查。检查中了解到,被检查车辆的车厢温度都在5℃以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在采访中,长春公交集团北达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10路公交车驾驶员“自制暖棚”取暖一事并不属实,而是驾驶员增设的“防疫屏障”。记者还从10路公交车所属的北达公司五车队看到一则落款为“12月14日”的“通知”:所有营运车辆在行车过程中必有打开暖风,从即日起,车队将下线路进行检查,如发现未开暖风车辆将按相关规定罚款1000元。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明确了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开启空调和使用暖风,确保空调车空调设施、换气设施、温度计等配置齐全有效;要在车厢内配备暖坐垫、暖把手、防滑垫等“暖车厢”设施,并进一步做好车厢内温度测量、暖风设备调试等工作;要求各企业做好公交首末站公交车辆提前进站工作,为乘客提供温暖的候车环境。

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交行业冬季车内供暖专项整治工作,行业管理和执法部门将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未按要求落实“暖车厢”工作的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仍未改正的企业,在行业内通报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未开启空调及温度不达标的车辆,将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注“运营期间未按要求开启空调”字样,在进行处罚的同时还将列入年度“双提升”考评结果,作为本年度公交企业、线路等评比的重要依据。
“要求公交车在车厢内温度低于0℃必须开启暖风,同时要求空调车配备温度计!”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介绍,如果车上未配备温度计,将视为检车不合格并要求整改,在3-7天的整改期内未整改的将按规定处罚3000元-5000元。

长春开启“暖公交”检查 有公交车队发“通知”:不开暖风罚款1000元


广大乘客遇到问题,可拨打长春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举报、投诉。

原标题丨长春开启“暖公交”检查 有公交车队发“通知”:不开暖风罚款1000元

来源丨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周东魁/文 王振东/摄

编辑丨士达

审核丨李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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