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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 环保行业将获更多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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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多地“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 环保行业将获更多政策支持

“十四五”期间,环保企业应从产业风口、价值链、利润池、隐性需求、降低成本、突破瓶颈、控制力与定价权等方面把握机会。

截至今天(14日),已经有多个省区市陆续公布了各自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下称“十四五”规划建议)。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这些规划建议对于环保行业和产业的发展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指引和政策设计,“十四五”期间,各地环保产业和企业有望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增长空间有望进一步拓展。

浙江省的“十四五”规划建议较早公布,该省也是我国环保产业的大省。建议提出,到2035年,浙江省要“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环境质量、资源能源集约利用、美丽经济发展全面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高质量建成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

而在“十四五”时期,浙江省将做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节能减排保持全国先进水平,绿色产业发展、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清洁能源发展位居全国前列”,为此,浙江省将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的全产业美丽生态经济。

在具体产业发展和环保政策方面,浙江省将推进经济生态化,持续压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绿色技术创新,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发展绿色建筑,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进服务业绿色发展;发展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农业。

安徽省“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按照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的目标,“先行布局一批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项目”“实施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的价格、财税、投资等政策,发展绿色金融”,同时,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采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新产业新业态。

此外,湖北、江西、湖南、贵州、四川、海南、辽宁、吉林、上海等省市的“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明确,建立健全地上地下、陆水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绿色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鼓励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政策创新。

在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E20研究院院长傅涛看来,“十四五”期间,环保产业和企业能否抓住发展机会,除了政策因素外,更主要是还是环保企业能否找到自己独特的立足之路,建立自己的独到优势。

“外部环境在不断变化,只有不断创新才是生存之道,这需要企业具备创新的基因。”在日前召开的E20商学院2020(第二届)年度十大创新人物评选活动上,傅涛表示,“十四五”期间,环保企业应从产业风口、价值链、利润池、隐性需求、降低成本、突破瓶颈、控制力与定价权等方面把握机会。

“‘十四五’时期,一些产业方向值得关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长樊元生日前表示,这些产业方向包括PM2.5与臭氧的协同控制、钢铁行业的超低排放、柴油车的治理,以及污水治理资源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流域修复、医疗废物和污泥的处置特别是固废的资源化利用,以及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在环保产业的应用等。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日前联合发布的《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报告(2020)》称,2019年全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约17800亿元,较2018年增长约11.3%。报告预测,2021年我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总额有望超过2万亿元,到2025年有望突破3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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