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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钱的情况下,子女有义务为父母支付医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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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父母有钱的情况下,子女有义务为父母支付医药费吗?

来源/上游新闻·帮帮频道

编辑/钟莹曈

经济遇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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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附提问方式)

下面是我们精选的律师问答

希望对你有帮助

1

入职时填的资料是假的

单位可以开除吗?

胡仁兵

合伙人律师

您好,具体判断需要结合虚假信息与签订无合同之间的因果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存在欺诈行为,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形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的。

但是,个人认为,提供虚假信息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当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不宜在劳动关系持续很长时间后仍作为劳动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合同的事由。除非您朋友提供的虚假信息足以导致单位客观上完全不可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单位现在才知晓该虚假信息,否则单位的解除行为不合法。

刘勍

专职律师

应当主要从一下几点具体分析:第一,虚假资料和工作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且必要;第二,十年时间职工是否胜任工作岗位;第三,虚假的资料信息是否影响继续履行合同。一般来说,已经实际长期履行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明显因为虚报资料导致不胜任工作的情况,解除须慎重。

2

老人自拟遗嘱明显重男轻女

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3

子女有义务为父母支付医药费吗?

向雪莲

律师

您好,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一般来说子女对父母提供经济上的扶助主要针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具你的描述,你的父母可能不存在生活困难的问题,但是若他们确实需要你赡养,你也具备相应的能力,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赵乾伟

合伙人律师

一、子女有向父母支付医药费的义务。根据《婚姻法》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按照“中国法院网”的观点,赡养费可以参照抚养费,即赡养费包含医药费。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子女有支付父母医药费的义务;在道德层面上“百事孝为先”子女也应为扶养自己长大的父母支付医药费。尽管父母每月有固定退休工资与社保,但仍不能免除子女法定的义务。因此子女负有为父母支付医药费的义务。

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三、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4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后

对方拒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钟冬蕾

合伙人律师

要看离职时的协议怎么写的,如果明确写明了工资具体金额和给付时间,可以直接凭该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不需要走劳动仲裁程序。

杨砚池

律师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未收到回款不是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合法事由。

5

老板拿工资威胁

不让员工离职怎么办?

杨彬露

专职律师

您和茶楼未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可以随时离职,不受提前30日通知单位的限制。如果是茶楼的原因导致你们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要求茶楼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建议您及时搜集实际用工的证据,如工资发放凭证、打卡记录等,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曹廷婷

合伙人律师

您好!建立劳动关系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劳动者也享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但是茶楼和老板必须符合用工主体资格报酬哭。(如未办理工商证照),否则也不能构成劳动关系。但无论如何,您要辞职,茶楼老板都不应当无故克扣工资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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