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子,你跑不掉!骑电动车闯红灯撞翻老人逃逸…
都市时报
原标题:伙子,你跑不掉!骑电动车闯红灯撞翻老人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报警这是常识。但是,就在不久前昆明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案,肇事者撞人后不仅不报警还丢下伤者就想跑……
案件回顾
10月27日6时28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指挥室接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报警,在西山区海埂路与云兴路交叉口一辆电动自行车将自行车撞倒后驶离现场,骑自行车的老人倒地后伤势严重需要救护车,请速派员进行处置。”接到指令后,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
民警到达现场时,伤者已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现场只留下一辆被撞倒的自行车。民警通过报警人提供的车辆号牌进行技术查询,因号牌有误无法查找到肇事者。随后,大队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研究肇事电动自行车可能逃逸的方向和行驶轨迹,并成立专案小组全力展开侦破工作。
办案民警分工合作,通过调取事发路口监控追踪车辆行驶轨迹,发现肇事车辆与另一辆电动自行车同行,且两车驾乘人员均为一男一女,在追踪到前进路一岔路口后,两车右转消失在监控中。
民警迅速赶往两车消失的小区进行调查走访,几经周折却依旧没有获得任何有效信息,线索一度中断,此时距离案发已经六天时间。
11月2日,办案民警迅速调整思路,通过调取监控对肇事车辆行驶轨迹进行倒推,经过调取50余个监控进行视频比对和行驶轨迹追踪,终于在11月9日查到号牌为“19009**”号的电动自行车曾在金华路某KTV停留。11月10日,办案民警迅速前往该KTV进行调查并了解到肇事电嫌疑人李某在一家烧烤店工作。掌握这一重要线索后,办案民警迅速前往该烧烤店并将刚刚到店上班的李某连人带车一并查获。
面对民警,李某对2020年10月27日6时18分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李某当天凌晨和朋友在金华路某KTV庆祝生日后,用电动自行车搭载朋友并送其回家,在行驶至西山区海埂路与云兴路交叉路口时,李某闯了红灯并撞上在斑马线上骑自行车的老人。因担心赔不起钱,李某选择驶离现场全然不顾受伤的老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办案民警通过缜密侦查,“10.27”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将面临行政拘留15天+罚款+承担伤者医疗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昆明,电动车肇事逃逸已不是第一次发生。9月15日,一名年轻男子因肇事逃逸被民警在金实路附近一餐馆内逮个正着。
9日19时许,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家人在北京路一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肇事者逃逸,伤者正在医院抢救。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在对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勘查的基础上,通过调取事故发生时的视频监控和当时途径现场的公交车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故的经过:19时08分,一名年轻男子骑电动车加速超车过程中,碰擦到另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致使该电动车驾乘人员倒地受伤。但是年轻男子却没有停车,反而加速逃离现场。
监控视频显示,肇事电动车并未悬挂号牌,无法确认车辆及驾驶人具体信息,案件侦破一时间陷入了困局。民警又调取了该线路的监控进行反复排查。经100多个小时的监控回放,初步确定了肇事者曾在金沣街某小区有停留的痕迹。民警随即对该小区周边的商铺进行走访调查,最终找到了一名认识肇事者的知情人。
▲后方男子正加速变道
经过近10天的认真调查走访,9月15日17时30分,在该知情人的配合下,民警在金实路附近餐馆内成功抓获肇事逃逸者马某某(男、2003年生)。马某某对其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肇事者指认现场
▲肇事者指认车辆
目前,昆明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169.5万辆,在交通出行方式上占比较大。然而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淡薄,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7月21日云南省首张电子抓拍电动自行车罚单“问世”。
7月21日12时22分,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广福路与昌宏路交叉口路段违反规定驶入机动车道。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路口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取证,依法对驾驶人周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小编提醒:无论是骑车还是开车,首先要做到遵法守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第一时间救助伤者,若存在侥幸心理逃避责任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昆明交警
审核: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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