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拆迁12年,房子还没着落,官方回应…
都市时报
原标题: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拆迁12年,房子还没着落,官方回应…
“我们是佴家湾城中村改造的回迁户。12年时间,回迁房一直都没有落实,而且已有5年没领到临时过渡安置费了。”11月16日,市民黄先生向都市时报反映,多户佴家湾回迁户面临“没人管”的困境。上周他们收到选房通知,说可以在幸福邻里小区暂时过渡,但开发商只负责为回迁户交一个月的房租。“现在大家很担心”。
佴家湾回迁户
“开发商没钱,后面他们不负责该怎么办”
11月16日上午,佴家湾40多户回迁户找到官渡区房管局,询问情况。
回迁户陆女士说,2008年,她收到片区改造,住户搬迁的通知,便在外租房居住,其他回迁户有自己租房的,也有投靠亲友居住的。“搬迁安置通知上明确注明了安置过渡期是3年,并且这段时间内要给我们发放临时过渡安置费。但是从2015年开始,我们就没有再收到过这个费用。现在回迁也无望。上周,我们收到官渡区房管局的选房通知,说我们这些回迁户可以到幸福邻里小区(官渡区公租房和经适房小区)临时过渡。但是选房合同上写着开发商只给我们交一个月的房租。一个月之后怎么办?是不是又没人管?”
陆女士出示了一份通知,是2008年9月27日,由昆明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的“昆明市官渡区佴家湾片区直管公房搬迁安置通知”。通知第七条写明:“回迁安置过渡期暂定为三十六个月,过渡期间按规定发放临时过渡安置费,过渡费按实际过渡期结算,直至安置新房为止。新建房屋交房时间为开发方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十个月内。”
陆女士介绍,当时,官渡区住房和保障局作为甲方,佴家湾回迁户作为乙方,官渡区住建局作为丙方,昆明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丁方,四方签了一份“昆明市官渡区直管公房临时过渡安置租赁合同”。该合同第六条注明:“乙方的租金由丁方承担,丁方应于乙方入住前一次性支付该房屋1个月租金,租金由官渡区非税财政专户收取,后续缴纳租金按月缴纳至甲方对公账户。”
令回迁户们担心的,正是这条“1个月租金”条款。陆女士等回迁户表示,现在他们有一个疑问:“我们知道,兆丰地产现在是没有钱的。如果后面他们不能负责(交租金),影响到我们的居住和生活,该怎么办?”
官渡区房管局
“租金没问题,但具体回迁时间不确定”
针对回迁户们提出的问题,官渡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董先生介绍,佴家湾79户回迁户原来居住的地方,就是现在的兆丰六千城项目。当初,兆丰六千城由于限高等问题未能建设下去,后来又因为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建设非常缓慢,现在整个项目尚未完成验收,所以回迁户的回迁日期也就一再往后拖延。至于他们何时才能回迁,董先生表示“时间不确定,因为现在建设的回迁房也不够分配。政府已经在尽力解决了,甚至社区也把他们项目的商铺买过来作为办公地,为的就是帮助项目早日建成。”
谈及住户担心的租金问题,董先生表示,政府相关部门会督促开发商负责,不会有什么问题。
此前,都市时报曾报道过“兆丰六千城尚未完成验收,但已有业主入住3年”的事情。目前,该项目的售楼部已经租赁出去,开发商兆丰地产则一直难以联系。记者通过网络搜索找到开发商留下的电话,但拨打后提示为空号。
来源:都市时报
文字:全媒体记者 杜晓霞
编辑:李昊
审核: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