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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天没在微信群签到,员工被辞退...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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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6天没在微信群签到,员工被辞退...判了!

日常一问:

你今天上班打卡了吗?

嗯?

好像打了吧……不是很确定

很多时候,也只有到月底确认考勤表

才知道真相…

你是不是有这样的困惑?

微信签到、APP打卡的方式

随着移动网路的发展开始广泛应用

但这也容易引起

误会或纠纷

据工人日报11月13日报道

2018年

新疆一名员工赵某

连续16天未在公司微信群发布APP签到

被以旷工违反公司考勤制度为由开除

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日前,新疆一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员工的行为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支付经济补偿金49340余元。

事情是这样的

2014年4月

赵某到新疆某科技公司工作

从事销售岗位,工作时间灵活

工资按照销量提成

2018年5月10日

公司在微信群发布APP签到的新方法

当时赵某在微信群里

表示收到发布

但是,从2018年6月24日开始

赵某连续16天未签到

7月1日,公司以赵某

旷工违反公司考勤制度为由予以开除

随后

开启了百转千回的诉讼之路

首先,赵某不服

他向呼图壁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提出仲裁申请

2019年9月16日,仲裁委会作出裁决

新疆某科技公司

向赵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25119元

紧接着

新疆某科技公司表示对裁决不服

公司向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撤销之诉

该院受理后,认为该公司的诉讼理由

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不属于终局裁决的争议范围

裁定撤销仲裁裁决书

再然后

赵某提出上诉

赵某向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主张“单位于2014年4月3日和我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辞退我,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公司发布的微信打卡要求也没有写入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公司主张赵某未按照规定记录考勤,但根据公司提供的微信记录和考勤记录,辩解内容明显与事实不符;公司主张已向赵某告知公司规定,但未能提供赵某知悉公司该规章制度证据。

本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判决公司向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49340余元。

对于一审判决

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认为,培训会议签到表证明公司对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学习;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法定代表人杨某在工作群中公告新考勤签到形式,赵某回复收到,表明赵某知悉公司该规章制度和具体考勤打卡形式。

赵某于2014年入职公司,其对规章制度知悉要求远高于其他员工。

最后

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赵某提供的微信记录、销售记录,公司提供的工资表等证据显示与公司辩解内容明显不符,依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赵某的行为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这则消息引起了网友广泛热议

部分网友表示

他们完全理解公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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