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隐瞒婚育致女友怀孕,还说是“真爱”!女子怒而起诉
信息时报
原标题:男子隐瞒婚育致女友怀孕,还说是“真爱”!女子怒而起诉
恋爱、怀孕、流产,
女子肖雨(化名)和男友王海(化名)
经历了一段甜蜜的恋爱,
直到最后她才知道,
王海不仅早已结婚,
而且还育有一儿一女。
遭遇打击的肖雨
还被诊断为“混合型焦虑和抑郁障碍”,
于是愤而起诉。
近日,
广州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
女方:为他怀孕,还莫名“破坏他人家庭”
据肖雨说,2015年,她结识了王海,2017年4月双方确立恋爱关系。2018年5月,肖雨怀孕,同年6月底,在医院做了人流手术。但由于手术不彻底,又进行了二次刮宫,两次手术后还引起了并发症,肖雨一年多时间无法正常上班。
直到2019年7月,肖雨才知道,王海在2010年就已经登记结婚,还育有一儿一女。
“我没办法接受我爱了两年多的人居然有家庭,还骗我骗的好苦,我实在受不了了。”
“怕我伤心,一开始我问你你就不要隐瞒我。”
“最不该的就是隐瞒我这么久。”
肖雨无法接受这一事实。
肖雨精神上备受折磨,2019年11月,她被诊断为“混合性焦虑和抑郁障碍”。她终于选择起诉王海!
肖雨说,自己身体和心理都因受到王海的欺骗,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她如果知道王海已婚,是不会做出破坏他人家庭的事情,王海的行为违背了道德与法律。她要求王海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对方还要书面赔礼道歉。
男方:相识相爱,不存在隐瞒已婚的情况
王海则不这样认为。他称,双方相识相爱,自愿发生关系,但未同居,也不存在隐瞒已婚的情况,且肖雨是自愿接受人工流产手术,他从未唆使、威胁或哄骗肖雨。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发生关系属自愿行为,王海的行为有违正确的价值观与道德观,在道德层面难逃谴责,但肖雨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于是驳回诉请。肖雨不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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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1
男方隐瞒真相欺骗女方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肖雨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肖雨存在多次“最不该的就是隐瞒我这么久”等表述,王海在聊天中未对此作出正面回应,未进行反驳,且多次岔开话题,比如回复是“我爱你”等。法院采信肖雨的主张,认定王海隐瞒其已婚、已经有子女和家庭的事实与肖雨恋爱并发生性关系,而肖雨2019年7月才得知上述事实。
法官指出,根据聊天记录,2019年7月后的一段时间内,双方仍处于交往之中,并未彻底改变恋爱关系,但此并不能改变王海已经发生的欺骗行为的性质,并不能将其之前的隐瞒已婚和已有子女的行为“合理化”。在2019年7月之后的聊天中,肖雨处于一种矛盾和纠结的情绪中,也曾主动提出双方彻底“了断”,王海对此并未积极回应,其曾经做出过如下的回复:“我朋友都劝我,说如果真心爱你就要懂的成全和放手,我试了两天,发现真离不开你”。而此,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欺骗”。
2
受打击与精神疾病有关联性
法院认为,肖雨提供了有关人工流产的病历资料,其中手术同意书上有王海本人签字,签名者与孕妇的关系表述为“情侣朋友”,在无其他相反证据证实的情况下,足以认定肖雨因与王海发生性关系致孕。王海在二审中主张“双方偶尔发生过性关系,但没有同居生活,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答辩人怀孕是由答辩人造成”,既无证据予以证实,其陈述本身又逻辑不通,不符生活常识。
法官指出,尤其是,双方还存在如下聊天记录:“打了小孩,你知道我有多痛苦吗”(肖雨),“我也不好受”“自己的亲生骨肉”(王海)。上述聊天王海应如何解释?在无其他证据予以推翻的情况下,肖雨的精神疾病与其怀孕流产及感情遇挫存在关联具有高度盖然性,法院予以确认。
故此,鉴于王海在上述欺骗行为的基础上,与肖雨发生性关系并致其怀孕,造成肖雨一定的精神损害,应认定王海存在侵权行为。
3
男方侵犯女方一般人格权
法院认为,肖雨怀孕后以手术的方式流产,还经过二次清宫术,确实致使身体受到损害,但这一后果并非是王海上述侵权行为的直接后果,故本案显然不应认定王海侵犯了肖雨的健康权。
至于王海侵犯了肖雨何种权利,学术界对类似问题有过相关讨论,存在性选择权、贞操权等被侵犯的观点。但此学术层面的权利种类,并未得到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并不宜在司法实践中直接认定上述权利种类被侵犯。但一般而言,性选择权或贞操权等属于一般人格权的范畴。所谓一般人格权是指公民、法人享有的,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个人基本权利。
鉴于王海的上述侵权行为,致使肖雨遭受精神痛苦,应承担相应的支付精神抚慰金的法定责任。法院判决,王海支付精神抚慰金50000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