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省警方合力端掉涉案4亿元的“印钞厂”
央视
原标题:两省警方合力端掉涉案4亿元的“印钞厂”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
前面有摄像头
顾不上
这时也不能再躲了
”
凌晨四点,黑龙江省海林市郊外的一间民房外,粤黑两省的警察正在悄悄集结。房间里究竟藏着怎样的秘密,让广东省的警方千里追缉来到这里?
“重操旧业”露出马脚
2019年,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假币犯罪侦查科的办案民警盯上了一个人,作为打击制贩假币犯罪十几年的老手,他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线索,而这个人就是50岁的郑某。
郑某是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人,2004年因参与一起伪造货币案被判有期徒刑15年。出狱后,没有固定工作的他,经常离开居住地到广州佛山与一刘姓男子接触,而这位刘某恰好是一家印刷公司的技术人员。
二人频繁接触,是普通往来,还是“蛇鼠”再聚?警方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着二人的动向。
印制假币绝不是普通的犯罪。除大量资金和精通印刷的技术人员外,犯罪分子往往会找到足够隐蔽、做过隔音处理的制币窝点,以及最核心的假币胶片。
在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侦查二处副处长刘劲涛看来,有过伪造假币前科的郑某想要搞到一套假币胶版并不难,在制版技术越发高明的现在,一旦郑某勾连他人印制假币,案子一定小不了。
“各路人马”搭伙布局
2019年11月23日,刘某和同乡范某突然离开广东,从深圳到了黑龙江省的牡丹江市。现年34岁的范某,在广东省惠州市经营一家废品收购站,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从广东到黑龙江,从最南到最北,正值寒冬,两地最大温差近40度,二人跑到牡丹江要做什么?
两天后,刘某和范某从牡丹江返回了深圳。又过了两天,11月27日,两名牡丹江籍人员李某和王某,也来到深圳。
就在办案人员对这两伙人进行调查的时候,一个叫卢某的人出现了。
2019年12月5日,懂技术的卢某在深圳一家印刷设备公司预定了两台价值70万元的印刷机。通过查资金和流水,警方发现出资人就是郑某、范某以及现年35岁的陈某,三人同为广东省陆丰市人。
三人购完印刷设备后,卢某在广东省汕头市订购了印刷所需要的油墨和耗材。种种迹象表明,这伙人已经为印刷假币做好了准备。
经过十多天的深入调查,广东警方基本确认,嫌疑人是要北上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建造一个印制假币的窝点。
锁定窝点准备行动
从广东到黑龙江,往返距离七千多公里,给警方的侦查带来了不可预知的难度。2019年12月9日,公安部召集广东黑龙江两地警方成立联合专案组,案件代号12·9,首要任务就是找到嫌疑人在牡丹江的印制窝点。
警方发现,从12月19日开始,嫌疑人陆续从广东深圳和惠州将印制假币所需要的各种设备材料运往牡丹江市,而收货人就是之前去广东与郑某见面的女子李某。
本想一路跟随找到印刷窝点的民警,在物流园却迟迟不见货车。而此时,刘某和卢某已经带着几名印刷工人以及印制假钞的胶版,从广东启程了。
事态严峻,警方加强了对李某的监控,并发现了为她办理具体事项的王某和谭某。这段时间,二人正在装修一处位于牡丹江市海林市新乐村的厂房。
马上要过年了,海林市最低气温接近零下30摄氏度,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装修房子?继续调查,更奇怪的还在后面。
这个所谓的厂房不仅紧挨着高速公路,与周围房子也保持一定距离,前后超过20米,墙外布有多个监控。
2019年12月31日,装有印刷设备的货车进入牡丹江辖区,并直接开到海林市新乐村的这间厂房前。办案人员分析,这间建材厂应该就是这次印刷假币的窝点。
涉案分子一举打击
果然, 2020年1月3日,广东的刘某、卢某等六名印刷技术人员也驾车来到了海林市的新乐村,进入了建材厂,两天后运送纸张的货车也到了。
开始印钞前,嫌疑人有一个调试设备、调制油墨的阶段。警方必须研判时间,在嫌疑人开始印钞后行动,才能保证证据齐全,予以严厉打击。
2020年春节如期而至,又赶上疫情爆发,村里对流动人员严格把控,几位嫌疑人进入厂房后再没有出来。除新乐村窝点的嫌疑人外,专案组还要求将牡丹江广东等多地的涉案嫌疑人全部抓捕,一网打尽。
2月初,替印钞团伙在外打点的几名嫌疑人,开始四处购买可藏匿物品的变压器外壳,并定制特殊规格的纸箱。2月中旬,在广东的范某又往牡丹江寄了一批印刷油墨,这些举动说明了窝点内假钞的印制进度。
经过周密的研判和推测,专案组最终确定了最佳的抓捕时机,决定在2月27日凌晨同时收网。
凌晨四点,警方冲进窝点,并发现一个暗门,打开后轰鸣的机器声不绝于耳。警方在现场查获胶片、假钞还有吸食毒品的工具......包括从广东来的印刷技术人员等七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与此同时,黑龙江广东两地另外的抓捕组也展开行动,共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缴获2005年版百元面额假人民币成品4.22亿元,查扣假币专用纸张6吨,没有一张假币流入社会。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获的单案数量最大的伪造货币案。恶果自食,等待嫌疑人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假币犯罪是严重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一种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两千元以上,或者是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三)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而伪造货币数量达到三万元,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说法君提示,如果您发现假币,请立即交到银行部门或者就近的公安机关,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持有或者使用假币也属于违法行为。
假钞流通危害国计民生
罪恶贪婪不容隐藏角落
编辑 | 杨 庆(实习)
维护 | 黎 意
主编 | 王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