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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不能随心所欲 这些禁忌须牢记心头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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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拍照不能随心所欲 这些禁忌须牢记心头

近日,某女演员发微博晒出其与闺蜜在公路上拍摄的照片,引发普遍关注。生活中,许多人游玩时喜欢拍照打卡,一些人绞尽脑汁选地点凹造型,但照片真的可以随心所欲地拍吗?10月20日,山西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马路中间拍照涉嫌违法

10月20日,山西晚报记者在太原市柳巷附近的街道,看到了一对正在拍婚纱照的情侣。他们摆着各种姿势,摄影师则熟练地指导他们变换姿势,并时不时按下相机快门,这群人占用了非机动车道和部分机动车道。一名该摄影团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附近的一家影楼。“这里拍照效果很好。现在夜景和公路题材的婚纱照很受欢迎,我们每个月要拍七八组这样的照片。”

“这么拍照太危险了,真是为了美丽忘了安全。”过路市民张女士告诉山西晚报记者,她经常在附近锻炼,曾多次见到有人在路上拍婚纱照或个人写真。记者注意到,多数过往车辆见到拍照的情侣会鸣笛示警并减速绕行,但仍不时有车辆从情侣身旁呼啸而过,惊得情侣赶紧避让,然后在摄影师的要求下继续回到路上摆姿势。

坐在马路中间,摆出各种造型,身后是萧瑟的荒原……此类的照片,在网络上十分流行。山西晚报记者在某浏览器输入“马路中间拍照”,甚至还有相关攻略。攻略不仅详细讲述了拍照过程,还提供了修图方法。

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华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占道拍照行为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也就是说,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人应靠右侧通行,通过马路应确认安全迅速通过,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打卡网红私宅不能侵权扰民

“私人住宅,请勿拍照。”这个国庆期间,在平遥古城游玩时,太原市民胡先生看到了不少此类的提示牌。胡先生有些不解,私人住宅是不是不能拍照?

张建华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张建华律师表示,现实中一些人打卡网红私宅的行为严重扰乱他人正常休息,如果居民能够证明他人的行为导致自己身心或者健康受到侵害的话,那么行为人不仅要赔礼道歉,还要进行经济赔偿。

军事设施不能随便拍照

“军事重地,请勿靠近。”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此类的提示。很多市民出于好奇,想与这些提示合影。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陆地、水域军事禁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进入军事禁区,禁止对军事禁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禁止航空器在军事禁区上空进行低空飞行。但是,经军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条规定,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进入军事管理区,或者对军事管理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必须经过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批准。

张建华律师提醒,一方面上传军装照会暴露军人身份,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另一方面在军事设施前拍照,有可能泄露军事机密,拍照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山西晚报记者 郭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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