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他们约定房子归一岁儿子,一年后发现房子被卖掉......
央视
原标题:离婚时,他们约定房子归一岁儿子,一年后发现房子被卖掉......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
小儿子的东西
该是他的就是他的
”
重组家庭再次离婚
重庆的梁女士与何先生是重组家庭,两人在结合之前都曾有过一段婚姻,都有一个孩子。
上一段婚姻的不幸让梁女士对幸福和美的家庭更加渴望。但当这个重组家庭的第三个孩子,也就是他们的小儿子才几个月大的时候,梁女士与何先生就闹起了离婚。
梁女士的说法是何先生对她之前带来的大儿子不好,对他原来的孩子宠爱有加。对于这一说法,何先生一方没有正面回应。梁女士还说,起初她并不想离婚,好不容易重组了家庭,还有了两人的孩子,是何先生坚持离婚。梁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两人离婚。
最终,双方商定协议离婚。
至此,梁女士觉得,闹了这么久,既然不能一起过,那就分开。
“房子要归小儿子所有”
协商过程中,梁女士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他们居住的那套面积为116平米的房子归小儿子所有。双方约定,这套何先生名下,位于重庆市潼南区中心城区的房子在孩子成年之后,由何先生过户给孩子,在此期间,房子不能转卖。
2018年5月,两人达成了离婚协议。小儿子由何先生抚养,梁女士不承担抚养费,那套房子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赠与小儿子。
虽然不能随时见到小儿子,但有了房子归属的约定,梁女士认为自己也算是为孩子尽了心。然而不久后,梁女士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
约定的房子被转卖
前夫何先生把房子卖掉了。
2019年8月,梁女士照常用手机微信支付房子的水电费时,发现缴纳水电费的是一个陌生人。
何先生将约定给小儿子的那套房子卖给了别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
梁女士非常生气。她说,尽管那套房子是何先生的婚前财产,但两人结婚后,她跟何先生共同承担了2万多的按揭尾款,何先生没有权利擅自处理房子。
何先生却认为,梁女士在那套房子上的经济投入很少,基本可以忽略不记。
以45万多元卖掉那套房子后,何先生又以自己的名义在新城区按揭了一套面积更大的新房子。何先生一方表示,这是为了给孩子换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
对于这一说法,梁女士并不认可。她认为,何先生说是为了儿子,其实是为了自己,变卖房产有可能是在为重组家庭做准备。
2019年9月,梁女士将违背了离婚协议的前夫何先生告上了法庭。
对簿公堂
在起诉书中,梁女士要求何先生退还房款45万多元,赔偿儿子损失10万元。
2019年11月,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组织梁女士与何先生进行调解。
房子被卖掉是事实,违反了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也是无法否认的。鉴于何先生重新按揭买了一套新房,所以,双方试图协商那套新房的权属问题。
何先生一方提出,他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小儿子的名字,并且划定大部分权属归小儿子,自己占小部分权属。
但梁女士不同意,她坚持小儿子应该占百分之百的权属。梁女士一方认为,小儿子还不到3岁,在他长大的这些年里,何先生可能再婚,况且何先生之前还有一个孩子,这些情况都很复杂。
双方各执一词,法官多次调解,还是没有达成一致。
何先生的代理律师就加名字的问题询问了有关人士,得知那套按揭新房在还完银行贷款之前,加名和过户都不行。
2020年4月,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令何先生向小儿子支付房款45.5万元,在小儿子成年之前,这笔款项由梁女士与何先生共同保管。
这笔房款可以由第三方提存,比如相应的公证机关进行监管,也可以由梁女士与何先生二人以孩子的名义开设一个账户,共同对存款凭证及密码等进行监管。
编辑 | 李 双(实习)
维护 | 黎 意
主编 | 王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