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宿舍内死亡 家属称“先弄清脸上的伤”
新快报
原标题:大学生宿舍内死亡 家属称“先弄清脸上的伤”
9月20日凌晨,网友@中老年人刘先生 在微博爆料称,其弟弟在南京师范大学历史专业就读,今年20岁,上大三。8月31日回校报到,9月12日在宿舍内死亡。该网友表示,就在校方通知他们事情发生的前不久,弟弟还在和妈妈通过微信聊天。
家属对死因存疑
@中老年人刘先生 在微博中透露,9月12日当天下午5点31分,弟弟还拍了晚饭照片给妈妈,从进宿舍到舍友跑出并拨打120,中间只隔了27分钟。晚上7点10分,救护车到达,10点半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该网友表示,作为家属,他们对其弟弟的死因存疑,弟弟面部有三处不明伤口,分别在眉心、鼻梁骨和嘴唇,家属认为不像自然晕倒会造成的伤口,其在微博中称"医院出具死亡证明,死因推断为重型颅脑外伤"。弟弟此前身体健康,高中时曾参加校运会,在大学时体育成绩很好,也没有跟同学存在明显矛盾,作为家属,希望警方尽快调查,还原事情真相。
记者联系到与死者住在同栋宿舍楼的一名学生。他说,9月12日晚上,他都不知道这位同学已经过世了,前两天才知道。
死者的一位初中同学告诉记者:"他(死者)是福建泉州人,性格很温柔,初高中的学习成绩都能排到年级前几,初中每次月考前,他自己都没复习,反而会帮学习差的同学讲题。" 这位同学表示,事发后她在网上和家属联系过,虽然没有见面,但能感受到他哥哥很悲伤。
9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学生居住的宿舍,一名宿管人员告诉记者,确有此事发生,该学生出事时她也赶去了现场,当时对方已失去意识。校医赶到后为其做了心肺复苏,后将其送医治疗。
死者生前所在宿舍
死亡医学证明上写着 " 猝死 "
9月21日晚,网上流传着一份疑似死者的医学证明,上面写着 " 根本死亡原因:猝死 "。
在这份证明中,记者看到,正中间印有 "泰康仙林鼓楼医院 医学死亡专用章"字样,并盖有两名医生的印章。填表日期为9月13日8点34分。死者的根本死亡原因一栏写着 "猝死",发病至死亡大概间隔时间为 "3小时 "。
下方还有一栏 " 死亡调查记录 ",其中写到 "陪同人员代诉:同学约18点15分发现患者意识不清,呼之不应,口腔、耳腔可见血性液体,遂联系校医,120、校医到场后发现患者已无呼吸,无心跳,立即给予心肺复苏,同时120转送我院,途中,持续给予心肺复苏"。在最下方还有一栏 " 死因推断 ",写着 " 重型颅脑外伤 "," 被调查者与死者关系 " 一栏写着 " 老师 "。
21日晚7点,记者前往泰康仙林鼓楼医院核实情况,该医院急诊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证明上盖章的两名医生确实在该院上班,但均已下班。
随后记者致电死者家属刘先生核实情况,他告诉记者,这份证明是他拍的。对于很多网友的疑惑,刘先生说:"首先是‘猝死’,主治医生告诉我们,所有没查到原因的非自然死亡都归为猝死。" 刘先生解释,下面调查记录中的死因推断写着 " 重型颅脑外伤 ",系该主治医生所下的推断。
但死因到底是什么?由于没有尸检,目前尚无定论。而刘先生认为,其弟弟的死亡很可能是由脸上的三处伤口导致,他并不是不同意尸检,是希望警方先查出伤口是怎么来的,然后再决定是否尸检。" 我爸爸妈妈在9月16日就向法医申请进行尸检了,但是法医告诉我们,即使尸检也无法查明这三处伤口是从何而来的,所以我们就暂停尸检了。"
记者咨询了南京某医院一位急诊科医生,他认为,具体死因还是应以尸检为准。此外,多位受访医生表示,对于死因不明的非自然死亡,都归为猝死。
学校:全力配合警方和家属做好后续工作
9月20日,南京师范大学发布关于2018级学生刘某辰不幸离世的情况通报:
2020年9月12日傍晚,我校2018级学生刘某辰,被同宿舍舍友发现在宿舍倒地昏迷,舍友及邻近宿舍同学立即报告宿管站、校医院和学院辅导员,并紧急联系120、110。校医院医生、辅导员和宿管人员第一时间抵达宿舍展开急救;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展开急救后迅速将该同学送至泰康仙林鼓楼医院抢救,警方到达现场后,立即展开多方细致调查。
在医院抢救期间,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在现场要求医院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经3个多小时的抢救,医院在22:30左右宣布该生死亡。
事件发生后,当晚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积极配合警方做好相关工作,第一时间联系刘某辰同学家人,协助安排,通宵陪同,安抚慰问。
目前公安部门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学校对刘某辰同学的不幸离世,深感悲痛,学校将竭尽全力配合警方和家属做好后续工作。
据了解,南京警方已介入调查,但目前没有官方消息发布。
来源:现代快报 记者:邱骅悦 马壮壮
编辑:赵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