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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月饼醉”!这8名司机二次酒驾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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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惕“月饼醉”!这8名司机二次酒驾被拘留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俗话说“经一事长一智”

一次酒驾被查处后

通常都会汲取教训

可现实生活中

总有些人屡教不改

“二次酒驾”

近日,贺州交警曝光了

5月以来二次酒驾的案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18年3月18日,韦某侣持B2驾驶证驾驶桂JNM***号小轿车行驶至国道207线3019公里0米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2020年6月15日,韦某侣驾驶桂JVS***号小轿车行驶至贺州市光明大道交国道207线路口时,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韦某侣被送贺州市拘留行政拘留五天。

案例二

2019年7月13日,陈某长驾驶桂JJ2***小型普通客车在贺州钟山县城书香中路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被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020年7月11日,陈某长在国道323线742公里300米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执勤交警查获,最后被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三

2020年6月15日,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新车站红绿灯路口路段开展夜查行动,于当日2时21分查获嫌疑人侯某钢饮酒后驾驶桂JS**52号小型普通客车。经检测,侯某钢酒精测试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30mg/100ml

经核查,嫌疑人侯某钢曾于2020年3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二大队民警查获,现构成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侯某钢于2020年8月18日被行政拘留。

案例四

2020年7月12日,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建设路路段夜查,于当日00时40分查获嫌疑人王某华饮酒后驾驶桂JB**80号小型轿车,经检测,王某华酒精测试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31mg/100ml

经核查,嫌疑人王某华曾于2020年4月在贺州市富川县城新永路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被富川大队查获,现构成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王某华于2020年8月18日被行政拘留

案例五

2020年7月29日22时54分许,杨某新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昭平县黄姚镇巩桥街道路段处,被黄姚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测,杨某新酒精测试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77mg/100ml

8月7日杨某新到贺州交警黄姚中队处理违章时系统弹出杨某新于两年前(2018年03月30日)竟然同在黄姚镇巩桥街道路段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处过一次。交警部门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杨某新处以罚款13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六

2020年5月5日20时09分,韦某新饮酒后驾驶一辆桂J9***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昭平县综合市场门前路段时,被昭平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检验,韦某新酒精测试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7日,韦某新被依法传唤到交管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办案民警在系统中发现,韦某新曾于2019年3月11日在昭平县凉亭东路因酒驾被查处,现属于二次酒驾。交警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韦某新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7

2020年8月26日21时58分,梁某旺饮酒后驾驶一辆桂JT***0号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昭平县综合市场门前路段时,被昭平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检验,梁某旺酒精测试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9月15日,梁某旺到交管大队处理本次饮酒驾驶违法行为时,办案民警在系统中发现,梁某旺曾于2019年8月21日在昭平县西宁北路因酒驾被查处,现属于二次酒驾。交警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梁某旺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八

2020年9月11日21时28分,违法行为人黄某和驾驶一辆桂J0***8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昭平县综合市场门前路段,被昭平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检验,酒精测试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9月15日,黄某和到交管大队处理本次饮酒驾驶违法行为时,办案民警在系统中发现,黄某和曾于2020年5月3日在昭平县西宁北路因酒驾被查处,短短四个月的时间,黄某和就再次因酒驾被查处。交警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黄某和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次酒驾”的后果

往往比想象中更加严重!

二次酒驾,万万不可!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广西交警温馨提示

中秋、国庆节就要到了

假期免不了同家人聚餐、与好友聚会

“月饼醉”可能引发的

  交通安全隐患风险较高

交警蜀黍将加大酒驾查处力度

严查酒后驾驶行为

双节你放假,蜀黍不休假

若想不被抓,千万别酒驾

对于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蜀黍坚决零容忍!

我们不期待与你因酒驾 “重逢” 

只是希望您牢记并真正做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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