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人民公社领的结婚证
西安晚报
原标题:我们在人民公社领的结婚证
1961年8月,我在参军前和对象结了婚。我当时在雁塔区工作,结婚时是在南院门人民公社领的结婚证。
在现在人们的印象里,“人民公社”好像只是农村的合作化组织。当时,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结构,既代表生产单位又代表行政机构。所以,城市的街道也是人民公社架构,它也履行政府职能。我们当时生活在城市里,结婚仍是在南院门人民公社办理的结婚登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人民公社便不复存在了。人民公社的概念在我的思想上几乎忘记了。前几天,办理房子产权证时,要交结婚证复印件,我才找出结婚证。仔细一看,结婚证上盖的红色印章,我才想起,这是家里唯一存有人民公社印记的一件东西。
今年,我们结婚整整59年了。结婚证的边沿已经被蚀得残迹斑斑,我们的生活依旧非常美满。当年,我们风华正茂,如今白发苍苍。这些年,我们亲历了祖国的伟大变迁,如今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子孙满堂,享受着天伦之乐。 (田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