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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传票就可以躲避开庭?关于送达这些知识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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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拒收传票就可以躲避开庭?关于送达这些知识要知道

“我好心给别人担保,自己却成了被告,我不拿起诉状,是不是就不用去开庭?”9月9日,太原市民马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咨询。律师表示,正确应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通知送达却不愿接收起诉状

张女士与马先生是朋友关系。2017年9月,张女士向李先生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当时,马先生当了担保人。到期后,张女士迟迟未向李先生还款。

今年5月,李先生再次去找张女士要求还款。谁知,张女士之前租住的房屋已经退租,张女士不知踪迹。李先生找了很多两人共同的朋友询问,也没有找到张女士的下落。于是,李先生对张女士和马先生提起了诉讼。得知自己成了被告,马先生很是气愤。“我又没拿钱,凭啥告我。”法院通知马先生送达的时候,马先生采取了很多方式,就是不愿接收起诉状。在马先生看来,不拿起诉状,不去法院,法官就不能拿他怎么办。

法院规定的送达方式有六种

在原告立案以后,常规的流程是,案件的承办法官和书记员马上着手制作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材料,把所有手续都搞定了之后,就准备给被告进行送达。而法院在送达过程中,时常遇到像马先生这样的人。他们出于种种原因,就是不愿接受法律文书。为了解决送达难的问题,法院规定人民法院送达方式有六种。

直接送达,是指由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

留置送达,是指在送达的诉讼文书时,受送达人或者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的,法律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留置送达具有与直接送达相同的法律效果。

委托送达,是指受理诉讼的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转交送达,是指受理诉讼的法院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交有关机关、单位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是指受理诉讼的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公告,退一万步讲,当事人还是找不到,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推进,公告期满后也视为送达成功。

不收原告诉状起诉依然成立

文书送达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事项,是保障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可实践中,部分当事人为了避免败诉的后果,采取拒接电话、躲避送达人员、搬离原住所等方式拖延诉讼,躲避规避送达。

那么,不收下原告的诉状,原告的起诉就不成立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只要原告的起诉满足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案子就能立案。不会因为被告拒收传票,而发生变化。如果被告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而拒不出庭参加诉讼。法院也是可以缺席审理。

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华表示,被告接到应诉通知后,应该及时找律师,将案件的情况说明清楚,然后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准备证据。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山西晚报记者 郭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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