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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人注意!事关你的医保

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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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连人注意!事关你的医保

9月5日,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那秀娟,在《8890营商便民热线》节目中,就医疗保险的相关话题与市民进行交流。 

Q:

现在到药房和民营医疗机构买药,同样的药有时价格差别挺大,这是什么原因?

A:

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561日起,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按照国家、省药品集中采购要求,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均要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样药品的销售价格全省统一。非公立医疗机构和药店由于药品的进货渠道不同,并且可以加价销售,因此药品销售价格可能产生差异。

◆  

Q:

在大连市缴纳多少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待遇?

A: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6〕42号)规定,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后,在我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须满10年及以上,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须满25年及以上的,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由参保人员按照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和6%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趸交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待遇。

◆  

Q:

我是外地户口,因为更换工作中间社保断缴了两个月,我看网上说社保有连续缴纳年限和累计缴纳年限,如果我不补缴这两个月的社保,是否之前的连续缴纳年限就作废了,是否影响报销比例和额度。

A: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6〕42号)的相关规定,在职职工缴费中断的,从中断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再次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我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满25年及以上,方可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中断后缴费年限清零、影响报销比例和额度”以及“连续缴纳报销比例更高额度更多”不是我市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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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异地安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办理?

A:

①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保局”-“服务大厅”-“异地居住备案”或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dl.gov.cn

②专用邮箱dlybydjy@163.com。③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服务窗口。单位外派职工异地安置备案只能通过①网上服务大厅(企业入口)或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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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个人负担过重补助怎么办理?报销多少?

A:

不需单独办理,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即时结算。年度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转诊异地治疗)因住院、恶性肿瘤门诊放疗、门诊透析等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额累计超过10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40%的比例予以补助。

出院结算时,请在《住院结算单》中查找“个人负担费用累计”和“个人负担补助”两个列项。“个人负担费用累计”是年度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累计额,“个人负担补助”是本次住院补助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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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医保个人账户是否可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A: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上年末累计结余额在2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用于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经市医保局备案的商业健康保险。

其中,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年末累计结余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年度最多可使用2000元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年末累计结余额在5000元以上8000元(含8000元)以下的,年度最多可使用3000元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年末累计结余额在8000元以上的,年度最多可使用4000元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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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哪些行为会被列入医保信用“黑名单”?

A:

1.定点医药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涉案金额较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列入医保信用“黑名单”。

2.参保人员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涉案金额较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列入医保信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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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提醒:医保“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限于居民医保

A:

“两病”是指高血压和糖尿病,这两种疾病是目前最常见的慢性病,患病人数比较多,为了减轻这部分患者的门诊用药负担,去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4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将城乡居民“两病”患者的门诊用药纳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

按照国家要求,目前“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仅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没有此项待遇,这主要因为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门诊各项保障也比城乡居民医保完善,而城乡居民医保主要侧重住院保障,门诊保障相对薄弱,因此国家医保局优先选择建立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编辑:姜雯欣  校对:张颖

责任编辑:张一蕾  值班编委: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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