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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涨了!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上调!人均补助不低于这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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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又涨了!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上调!人均补助不低于这个数……

近日

山西省医保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

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一、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一)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550元

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一般县中央补助330元、省级补助110元市县两级补助不低于110元;享受西部政策的县中央补助440元、省级补助 55元、市县两级补助不低于55元。

市县财政部门要按本通知要求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应于6月底前全部到位,6月底前未到位应于8月15日前全部拨付到位。

(二)同步增加个人缴费标准。2020年预收2021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二、健全待遇保障机制

(一)落实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2020年底前,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及门诊统筹定额管理,开展普通门诊统筹

(二)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各统筹地区要根据基本医保筹资、大病保险运行情况,统筹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三)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落实落细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按标资助、人费对应,及时划转资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三、完善医保支付管理

(一)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形成基于协议管理的绩效考核方案及运行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挂钩,更好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事中、事后管理工作。

(二)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支付在调节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普遍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加快推进临汾等市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

(三)加强医保目录管理逐步统一医保药品支付范围,建立谈判药品落实情况监测机制。

▍内容来源:山西新闻联播

▍图文整理:都市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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