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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被行车溅水多次后,忍无可忍最终“爆发”了!

广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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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路人被行车溅水多次后,忍无可忍最终“爆发”了!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遭遇

下雨天

走在路上或在公交站台避雨等车

突然一辆车疾驰而过

结果被溅了一身水

浑身湿透不说

那一刻,心情直接就炸裂了

被溅之后呢

一般大家也就是埋怨几句

最后只能是自认倒霉了

不过近日,甘肃兰州有一名路人

因三番五次被车辆溅水后

忍无可忍“爆发”了!

↓↓↓

事情还要从8月17日说起

那是一个下雨天,路面已经有不少积水

当时一名身穿白色衣服的男子

正在公交站台等车

然而在这过程中,多辆车路过公交站时

都没有减速慢行

车轮碾压起来的水花

飞溅到这名男子和多位市民的身上

第一次

一辆蓝色的小轿车经过公交站台时

由于车速过快

男子猝不及防地被溅了一身水

第二次

黄色大巴车也并未减速

路边的雨水被飞溅范围更高更广

虽然白衣男子反应迅速

但还是没有躲过

这不男子还没调整好

第三次糟心的溅水经历又来了

一辆白色车经过,依然没有减速慢行

……

此时的白衣男子

被溅3次后忍无可忍怒气冲冲

直接甩出手里的雨伞

砸向白色小车

但他的怒火并未因此被熄灭

当看到白色轿车停下后

他愤怒地走上前去和车主大打出手

车主也不甘示弱,双方打得不可开

后报警

交警赶到现场查明原因后

对涉事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当事司机

也进行了道歉:

“过公交车站时没有减速,把水溅到行人身上

我严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给路边行人造成一定的麻烦

我诚恳地向各位道歉”

对此,网友观点不一

有网友认为:

“下雨天开快车太讨厌了”

也有网友认为:

“虽然司机做得不对,但也不应该打人”

其实,碾压积水溅湿路人

不只是素质问题,也不合交通法规

 新闻知多D 

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机动车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DV君提醒

下雨有积水,一定要减速慢行⚠️

来源:广东公共DV现场综合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一点资讯、梨视频,如有侵权请与本公众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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