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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千万别做!沈阳又曝光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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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这件事千万别做!沈阳又曝光一批人!

沈阳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酒后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通过全市统一行动和区域轮动整治的方式不间断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8月份以来查处的醉酒驾驶数量同比下降6%,通过不间断酒驾整治,有效震慑酒后驾驶交通违法,切实保障道路通行秩序和安全。

典型案例一

2020年8月15日凌晨01时15分,沈阳公安交警皇姑大队在皇姑区崇山东路3号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AD3XXX小型车的驾驶人李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抽血检验,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6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二

2020年8月14日23时39分,皇姑大队在皇姑区崇山东路3号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A06XXX小型车的驾驶人邱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抽血检测,邱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3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三

2020年8月18日22时58分,沈阳公安交警沈河大队民警在东陵路139号附近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A5EXXX小型车驾驶人陈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抽血检测,陈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四

2020年8月18日0时12分,沈阳公安交警大东大队民警在大东区珠林路锦园路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A1MXXX小型车驾驶人汪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抽血检测,汪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1.6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五

2020年8月18日2时29分,沈阳公安交警和平大队民警在文化路保安寺街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A33XXX小型车驾驶人黄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抽血检测,黄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5.82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六

2020年8月18日23时16分,沈阳公安交警铁西大队民警在揽军路沈辽西路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KGGXXX小型车驾驶人陈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抽血检测,陈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4.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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