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管?哪儿能停?长春市共享单车管理“破冰”,各方啥反应?
东亚经贸新闻
原标题:谁来管?哪儿能停?长春市共享单车管理“破冰”,各方啥反应?
对于共享单车,长春市民并不陌生,除去前几年曾在长春街头昙花一现的ofo小黄车、薇薇单车等品牌的共享单车外,自去年4月开始,长春街头陆续出现了大量的哈啰单车、摩拜单车等品牌的共享单车。今年4月,滴滴出行旗下的青桔单车也“杀”入了长春市场,长春市共享单车市场也从“二人转”变成了“三国杀”。
这些共享单车在方便了市民出行的同时,也像其他城市一样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被人为破坏私占、乱停乱放等现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因为这些共享单车并未在长春市取得合法的手续,所以一直处于“未批先投”的“试运营”状态,因此一直处于投放—被收缴—再投放—再被收缴这样一个循环之中。而这一状况,则无疑增加政府的行政成本及企业的运营成本。
不论是企业、执法部门或是广大市民,都迫切地期望共享单车行业能纳入正常的管理范畴,在给市民提供更多便利的同时,这个新生行业也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今年8月初,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长春市城市交通发展白皮书》第九章《步行与自行车》中,明确提出了“发展共享和公共租赁自行车系统”这一说法,释放了共享单车即将纳入规范管理的信号。
8月19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和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先后发布的《长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长春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则可被理解为对白皮书内容的进一步落地,更是长春市在共享单车管理方面的破冰之举。
在盛世大路附近的一片空地上,存放着大量被暂扣的各品牌的共享单车
划重点:企业投放、用户停车都有具体要求
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对共享单车企业投放车辆的区域提出了要求,共享单车应当有序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内,不得占用机动车道、绿地、隔离带、无障碍设施等区域和设施,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运营企业应将禁停区域(路段)、严管区域(路段)以及停放要求等相关信息通过适当渠道告知用户。
而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发布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则做出更详尽的要求,如:共享单车停放区的设置一般采取平面式,车辆停放采取直排式、斜排式两种形式。一般采用直排式,场地受限时可采用60°、45°、30°等角度的斜排式。优先利用人行道、树池、路灯杆间隙设置停放区;可适当取消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改为共享单车停放区;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前提下,可利用高架桥、过街天桥桥下空间设置停放区;具备条件的,轨道交通站点应当沿出入口两侧及后方设置停车区;公交站点应当沿站台两侧的树池中间设置停放区;学校、工厂等大型单位和居民小区周边应当设置停放区;具备条件的,内部可设置停放区;利用人行道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空间设置停放区。以下情况禁止设置共享单车停放区:占用盲道和疏散通道的;人行通道宽度小于2m的、重要商业街小于4m的;路口周边20m范围内、人行横道周边5m范围内的;距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前方不足20m的;公交站台两侧5米内、站台后方人行道2m内的;消防栓周边5m范围内的;水管、电缆、燃气等地下市政工作井(井盖)周边1.5m内的;占用机动车道的;自行车禁行区域;有相关规定禁止设置停放区的。
上述要求主要是针对共享单车企业而提出的,而在共享单车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很多市民没有做到规范停车,从而给他人造成了影响。对于此类问题,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也做出了规定:应当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及时清理违规停放的车辆,保证车辆按区域和点位规范停放,逐步按照停放需求设置电子围栏;与注册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应当明确注册用户负有安全骑行、规范停放等义务。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进行规范管理,在手机App中标注可停放区和禁停区,引导用户将共享单车还至可停放区。
据了解,很多共享单车企业在国内其他城市已经逐步使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来规范用户停车。“电子围栏就是通过GPS+蓝牙道钉完成,技术上并不难,但却可以有效促进用户文明骑行、停放共享单车。”哈啰出行吉林地区业务的公关经理邵毅说。
各方反应:市民:“既比走路快,又比出租车便宜”
同一天,长春市发布了两部关于共享单车行业的征求意见稿,就此,记者采访了多名市民、共享单车企业以及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记者得到的答复基本都是一致的肯定和支持的态度。但支持的前提是,政府、企业应该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要有序地投放、规范地管理,不能因为共享单车的投放方便了一批人,而给另一批人带来不便。
市民王女士表示,她家在亚泰大街与庆丰路交会处附近居住,距离庆丰路地铁站不到2公里,共享单车解决了她每天上班的大问题。“我家到地铁站这条路上没有直达的公交车,所以这个距离有点尴尬,走路的话要将近20分钟。”王女士说,“以前我总是打车去地铁站,拼车只需要5块钱,我还可以接受,但现在出租车涨价了,同样的路程要8块钱,就非常不划算了。共享单车既比走路快,又比出租车便宜。”市民陈先生表示,以前总是能看到大量共享单车被城市管理部门暂扣的情况,如今长春市的共享单车管理即将“有法可依”,让他非常高兴。
的哥刘师傅坦承,共享单车肯定会对他们的生意造成影响,但他认为,这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大势所趋。“以前和网约车竞争,现在要和共享单车竞争,确实压力很大。”刘师傅说,“外地曾经发生过出租车司机把共享单车运走的事情,那肯定是违法的,我不能那么做。我就是希望大家在骑车时,能够注意交通安全。”
哈啰单车:会尽力配合政府做好共享单车管理工作
哈啰出行吉林地区业务的公关经理邵毅,他表示对于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长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哈啰出行作为共享单车的运营企业是十分拥护和赞成的。
邵毅表示,哈啰出行也希望借着《长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的这一个契机,努力地配合好政府,加强自身的管理建设,按照政府要求做好相关的工作,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
执法人员:比企业更期盼关于共享单车的立法早日出台
“作为一名基层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其实我们甚至比共享单车企业更期盼政府能早点对共享单车行业进行立法。”长春市城市管理局的一名基层执法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在取得合法手续之前,这些共享单车确实是违规投放,并且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比如说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等问题,所以我们只能对这些车辆进行暂扣,而广大市民对此并不理解,虽然我们也是依法行政,却没少挨老百姓的骂。”
王先生说,他并不太在乎此前在收缴共享单车时个人受的那点委屈,他认为最关键的问题是此前共享单车企业的大量投放,浪费了政府有限的行政资源。“以前我们每天都在街头巡视,发现违规投放的单车就要暂扣,之后我们还要运走统一存放,每个环节都需要人力、物力成本。”
疑问:此前被暂扣的共享单车下一步该如何处理?
近日,记者在盛世大路附近的一块空地,找到了被城市管理部门收缴的部分共享单车,因为收缴的共享单车数量巨大,已经没有库房可以存放,只能临时存放在此。
在这块面积数千平方米的空地上,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面积密密麻麻地摆放着各种品牌的共享单车,在场地的南侧,有不少新收缴的共享单车被摞了起来,差不多有一人高。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蓝色的哈啰单车,还有少部分橙色的摩拜单车,绿色的青桔单车因为投放较晚,数量最少。
因为此处存放的共享单车数量巨大,记者无法清点,保守估计应该有两三千辆。此前,长春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截至4月末,已经收缴了6000余辆各品牌的共享单车。
“我们最担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安全问题,共享单车里是有锂电池的,通过太阳能充电板供电。”某品牌共享单车的运维人员告诉记者,“最早收缴的单车是在去年4月,到现在已经超过一年,这些车都是在露天条件下存放,冻、晒、雨、雪可能都会对共享单车的电池产生影响,一旦因为电池原因引发火灾,后果会非常严重。”该运维人员表示,除了自然老化之外,在运输存放过程中的碰撞,也有可能导致电池损坏。
对于这些共享单车下一步的去向,某共享单车企业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和相关部门做进一步沟通,期望能够取走这些共享单车进行检修后重新投放市场,这样可以有效地减轻企业的运营成本压力。
“对于这些共享单车如何处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意见。”长春市城市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我认为应该是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落地,确定了共享单车的准入企业之后,企业在拿到合法的审批手续之后,不再属于非法运营的情况下,才能进一步商讨这些被暂扣的共享单车下一步的处理。”
来源丨长春晚报
编辑丨谭谭
审核丨桂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