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丨山东在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方面采取四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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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答记者问丨山东在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方面采取四项保障措施
8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104号,以下简称《意见》)。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新社记者:请介绍一下我省在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有哪些优势,还存在哪些瓶颈?
王仁堂
(一)技术研发创新方面:我省是科技大省,拥有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科院海洋所、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中船重工725所等多家海水淡化科研能力较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一批海水淡化技术研发和创新的人才,有能力解决海水淡化关键领域的重大技术问题。今年8月4日,胶东经济圈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联盟在青岛成立,领域内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配套服务企业及有关科研机构50多家单位成为首批会员,致力于打造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领域“政产学研金服用”的一体化创新平台,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加快发展。
(二)海水淡化先进设备制造业方面:近年来涌现了多家从事膜产品研发、装备制造、淡化水及盐化工产品生产的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得到提升。如青岛海若水务生产超滤膜组件;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拥有膜材料制备技术;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微滤膜、超滤膜、纳滤膜制造能力;山东双轮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水泵、能量回收装置;日照赛诺开展膜和装备制造等水处理全产业链运营,东营九张膜专注于膜技术突破,核心技术的国产化导致国际市场海水淡化装备和膜产品的价格大幅降低,为海水淡化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动力。
(三)技术应用方面:以青岛、烟台、威海为主体的海水淡化产业集群已初见雏形,拥有多家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企业,包括海诺水务、兰海希膜、华轩环保等。青岛董家口10万吨/日反渗透工程投资约6亿元,造水成本4.25元,青岛百发海水淡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水淡化产品水水质优于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106项指标要求,积累了丰富的规模化应用的做法和经验。
我省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方面还存在以下瓶颈:一是,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海水淡化技术创新面临挑战。基础研究相对薄弱,反渗透膜及组件、耐蚀低能耗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热法成套设备、系统集成技术等关键部件主要依赖进口。二是海水淡化先进设备制造产业处于起步阶段,装备和材料制造分散在不同企业,未掌握海水淡化装备的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生产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三是省内相关企业存在规模小、缺乏品牌效应、市场认可度低等不利因素,缺乏具备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一揽子”服务能力的海水淡化龙头企业,真正能参与国内外竞争的企业不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还比较薄弱。
中国网记者:目前山东有哪些主要的海水淡化工程项目,请作简要介绍。
王仁堂
目前,我省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28个,产能达37.6万吨/日,居全国首位。海水淡化工程分布在我省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5市,在海岛建设的16处海水淡化工程,产能5165吨/日,主要用于生活用水,11处海水淡化工程用于工业园区用水,产能27.1万吨/日,1处海水淡化工程用于市政供水,产能10万吨/日。从地域来看,主要集中在青岛,产能22.37万吨/日,占全省的60%;从类别来看,工业园区产能占全省的72%。
我省规模最大的2个海水淡化工程是青岛百发海水淡化工程和青岛董家口海水淡化工程,产能均达到10万吨/日。
青岛百发海水淡化有限公司于2014年取得卫生许可证,是全国首家获得卫生许可证的海水淡化企业,自2015年至2019年底,累计供水近7000万立方米。
董家口海水淡化工程是中国首个自主研发、设计、建设的大型海水淡化工程,该工程实现了关键技术和设备国产化,打破长期以来海水淡化膜技术的国际垄断,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反渗透膜材料研发于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
中宏网记者:目前海水淡化成本如何?
王仁堂
目前,海水淡化成本构成已逐步优化到能源消耗、运行维护、折旧利息,分别占比4:4:2。
国际看,淡化成本已降至1美元/吨以下,最低达0.53美元/吨(如以色列Ashkelon(阿什克伦)33万吨/日反渗透工程);随着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涌现,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
国内看,与国际水平基本持平,热法工程吨水投资约0.55-0.8万元,膜法约0.5-0.75万元;造水成本约4-8元左右。
从我省来看,青岛董家口10万吨/日反渗透工程投资约6亿元,吨水总成本约4.25元。
齐鲁晚报记者:下一步,我省主要从哪些方面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
段建文
主要实施五大行动:
一是沿海工业园区“增水”行动。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在沿海工业园区周边建设海水淡化基地,计划期内产能规模超过60万吨/日,推进淡化海水进园区,为园区企业工业用水提供保障,减轻当地淡水供应压力。
二是有居民海岛“供水”行动。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在有居民海岛建设海水淡化站,计划期内产能规模超过5000吨/日,实现有居民海岛“岛岛供淡水”全覆盖,淡水供给稳定,解决有居民海岛供水安全问题。
三是沿海缺水城市“补水”行动。坚持海水有效替代与优化水资源结构相协调的原则,在青岛、烟台、威海等缺水城市科学规划建设海水淡化基地,计划期内产能规模超过30万吨/日,推进淡化海水进入城市供水管网,提供安全可靠优质淡水,缓解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紧缺问题。
四是全产业链协同发展行动。坚持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在潍坊市建设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基地,计划期内产能规模超过10万吨/日,推进海水化学资源高值化利用,实现水盐联产。加快海水淡化浓海水中化学元素提取技术升级,推动海水淡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五是科技支撑行动。筹备建设山东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研究院、国家海水利用工程技术(威海)中心,加强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开展海水淡化专用材料、装备的协同攻关及产业化;支持海水淡化关键技术研究,推进关键装备国产化;建设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高精尖”人才团队;加快海水淡化综合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我省在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方面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段建文
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是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统筹谋划,科学扎实推进。具体保障措施如下: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要明确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牵头部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改部门加快项目立项办理流程;自然资源部门将项目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海洋部门拟订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在项目用海方面给予保障;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相关标准制定;财政、税务、金融、能源等部门,加强对企业建设、发展中的支持政策研究,积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发改、工信、海洋部门组织对产业装备制造的“卡脖子”技术协作攻关;水利(水务)部门将淡化海水作为非常规水源纳入沿海地区水资源统一配置;住建(城管、水务)部门加快推进淡化海水进入城市供水管网。
(二)加大支持力度
将符合条件的海水淡化工程纳入省重点项目,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水淡化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支持发电企业实行水电联产,降低海水淡化成本。地方财政可对淡化海水与当地市政供水水价差额进行补贴或由政府购买。探索利用基金、政府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探索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本、风险投资涉足海水淡化领域。
(三)推进国际交流合作
筹备在山东举办世界脱盐产业大会,有计划地组织到中东、欧美等地区交流,借鉴国际发展经验,引导并支持自主技术进军国际市场,提升我省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山东省海水淡化利用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大海水淡化宣传力度
通过学术交流、技术推介等多种形式开展公共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海水淡化的认知,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