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伤严重还要负全责?网友: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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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被撞伤严重还要负全责?网友:大快人心!
什么叫祸从天降?
大概就是这样……
或者这样……
正常开着车
突然前方冲出一个“程咬金”
驾驶人:“我太难了……”
7月27日12时30分,来宾市象州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寺村街三岔路口发生一起五菱面包车和一辆三轮车碰撞的交通事故,请求交警出警处理。
(事发后现场照片)
民警到达现场时,三轮车司机因头部受伤已被送往医院治疗,五菱车驾驶人也一同前往照看伤情。只有三轮车驾驶人的家属和五菱车的随车人员还留在现场。
(事故发生前一刻)
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录像显示,当时五菱车司机刘某从象州方向驶来,在快要经过寺村街三岔路口时,遇到没有事先观察清楚路况以及过往车辆情况就直接驶出路口的三轮车,五菱车躲避不及与三轮车直接相撞,三轮车因车身受到冲击,几乎原地旋转了一圈,驾驶人黎某也被甩出了车外,头部重重着地。刘某见状赶紧下车将黎某扶了起来。事故同时也造成了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
(撞击发生后,五菱车司机扶起摔倒在地的黎某)
经查,黎某驾驶的三轮车没有办理注册登记,其本人也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状态。
最后,民警认定:当事人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电动车上路行驶,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转弯过程中未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根据相关规定,应承担全部责任。而五菱汽车驾驶人刘某在本次事故中无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桂林市临桂区也发生了类似事件。
8月3日17时许,在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一名老人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闯红灯通过,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撞倒。事故导致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老人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小车司机蒋某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并拨打120对伤者进行抢救。据悉,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的是一名老人,已经68岁了。经医院检查,老人颈椎骨折,颅内有出血,目前未脱离生命危险。
当事小车司机蒋某称,当时他驾驶小车行驶至万福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时停车等红灯,待看到前方绿灯亮时,他正常起步前行,没有看见对向闯红灯左转而来的电动三轮车。
随后,临桂交警调取了路口监控视频,发现电动三轮车行驶速度较快,且没有让直行车辆的意思,结果与正常行驶的小车撞上。
目前,临桂交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及小车的行车记录仪,基本可以还原事故发生的经过。临桂交警初步认定,老人驾驶无牌车辆上路行驶且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直接过错原因;小车正常行驶,无过错行为。目前该起事故还在处理中。
广西交警提醒,“绿灯还会亮,生命不重来”。路上行车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到了交叉路口一定减速慢行,按照信号灯通行;没有信号灯的,在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让有优先通行权的一方先行,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