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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被砸门撬锁,财物还被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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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租的房子被砸门撬锁,财物还被搬空

办公室被搬空

办公室楼上下门锁被砸

2020年1月,雨润厂区失火

  在南京开公司的赵先生最近很郁闷:5年前,他租赁了一处数百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收藏字画,前四年半一直相安无事。到了今年1月份,因办公楼所在厂区的一栋厂房发生大火,消防检查之后,被告知该办公楼防火等级不够,政府三部门联合要求停用整改。时至今日,一连半年都没有开张,但赵先生的租金早已缴给房屋出租方。他认为,既然建筑被有关部门认定防火等级不够是不能用于出租的,这个重大过错显然应该由房屋出租方承担,自己被提前收取的租金也该予以退还,然而,出租方对此不理不睬。更出人意料的是,令他气愤的事情在后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办公室被破门清空,财物下落不明

  记者赶到事发现场得知,该建筑属雨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据介绍,该房屋原本是用于职工培训的雨润学院。赵先生说,这个房子是他在2015年合法租赁的,用于个人收藏书画和办公,主要在三楼和四楼,面积大约四五百平方米。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建筑已经断电,赵先生的办公区域几间木门的锁被强行破坏。赵先生本人办公室的指纹密码锁被砸碎,室内已经被搬空。由于电源被切断,所有监控设施早已停摆,强行搬迁时的现场情况如何,更是无从查询。

  “我们还没有履行解约手续,何以采取这种方式,实在令人想不通。”赵先生说,他的办公室内墙面挂有多幅字画,事情发生后,虽然对方说全部转移到其他仓库,但他派人去清点后发现部分画和一套办公桌椅下落不明。目前,他已经向南京建邺区沙洲派出所报案。

  大火过后被认定消防不过关

  何以双方闹出这些矛盾?赵先生说,前几年一直正常,他也正常缴纳房租,年租金16万元,续租再上浮5%。最近一次续签合同是在2019年8月,租期是2019年6月24日至2020年6月24日。但今年1月11日下午,该办公用房所在的南京雨润大街雨润厂区发生大火,现场滚滚浓烟,多辆消防车赶到扑救(紫牛新闻2020年1月11日曾对此进行报道)。

  1月14日,建邺区政府沙洲办事处、区消防大队和沙洲派出所联合检查,认为雨润大街17号存在违章搭建、违规改变使用性质以及建筑防火等级不够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停止使用。赵先生自此就没有能够正常使用自己租赁的办公用房,但租金早已被对方提前收取。

  此后,赵先生向该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请求宽限,同时也向甲方雨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几点要求,诸如:该房屋既然被消防等部门认定不符合法律许可使用,房屋出租方要担负重大责任;另外,该房屋使用期间因顶部渗水,乙方曾斥资维修,甲方应该适当承担;还有该合同是去年8月份签订的,租期尚存争议……

  出租方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赵先生说:“此次甲方突袭来‘执行’强制搬迁,我一点都不知道,搬完了才有人告诉我,我匆忙过去一看傻了眼,万万没想到,他们居然采取砸门撬锁的手段。”在现场,赵先生也遇到甲方工作人员在房屋内测量,在见到其中一位甲方的熟人时说:“没想到你会带人来强制搬迁,做得太不地道了,我平日还把你们当朋友处?”那位工作人员对赵先生说:“我不跟你争辩,我也是打工的。”目前,赵先生也报了警,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3日,记者试图联系雨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但电话无人接听。24日,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蒲先生的电话,电话接通后,但他明确表示拒绝接受采访。

  扬子晚报记者随后咨询了律师。对于甲方是否可以强制搬迁?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认为,一方如果提出到期不续约,应该提前告知,即便强制搬迁也需要有见证人或公证机构在场;作为乙方,面对纷争建议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此事后续进展如何?扬子晚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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